(2017年5月19日钟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颖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兼);
任命钱慧南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尹文玲、陈 霞、管锦花、陈惠萍、陈媛园、巢小峰、袁 宏、吕蔚蔚、尹建和、顾华琴、胡 赟、胡 晔、刘 理、徐建伟、邓 娜、王云秀、张伟国、潘华忠、彭国贤、张 琪、皋 静、刘 莉、宋振南、薛洪兴、沈 阳、祁 红、闵飞超、许小花、戴东平、沈 科、江文娟、周晓春、庄 洋、王建庆、朱旭东、马 玲、蒋亚军、凌 军、顾文彬、霍汉春、闻亚峰、钱华美、高 凯、孙祝山、解惠芬、陈 丰、丁智达、阮建杰、孙立敏、沈 凯、徐晓燕、丁 敏、刘卫平、曹佳义、戴晓燕等55名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黄勇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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