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和《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届内代表辞职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晓霞、袁建伟等2位同志辞去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