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0日钟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霞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海岸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兼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桑红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金霞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华昕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颖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尹春晖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许兆谦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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