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0日钟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霞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王明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王海岸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任命贺晓梅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桑红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刘金霞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