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内容
为有效地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区政府对《钟楼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修订背景
为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3﹞20号)以及《关于做好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预案》的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特修订本《预案》。
三、《预案》的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起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等的应急准备工作。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实行分级管理,区卫健行政部门、急救机构、各医疗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依法规范,反应迅速。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保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准确、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
四、《预案》的适用范围
《预案》主要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