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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药店疫情防控 积极响应快速行动
发布日期: 2021-11-03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为落实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要求,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11月3日起全市各零售药店应立即暂停向市民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严控疫情传播风险隐患。

一是迅速部署。区市场监管局药械科于11月3日凌晨3点57分接到上级相关通知,5分钟内便将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各工作群向全区255家药店经营户进行广泛告知。同时,督促各药品经营企业提醒进店人员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及行程码,落实药店从业人员“应检尽检”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迅速检查。区市场监管局西林分局于11月3日上午8点30分对辖区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并调取销售记录,发现该药店仍在销售“四类药品”。该分局要求药店立即暂停销售,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

三是开展督查。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药店,将采取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督促药店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