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投身“两在两同”建功新行动,立足岗位铸魂育人,争做“四有”好教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师德建设月”活动。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常教工〔2021〕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