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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钟楼区委 钟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时代钟楼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6    来源:总工会  浏览次数: 
 

中共钟楼区委 钟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代钟楼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邹区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新时代钟楼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新时代钟楼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发〔2017〕14号)、省委、省政府印发《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苏发〔2018〕28号)和市委、市政府印发《新时代常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常发〔2019〕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新时代钟楼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产业工人的主力军作用,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钟楼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产业工人政治地位

1.突出思想政治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产业工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引导产业工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主题活动,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理论实践结合、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注重非公有制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领团结产业工人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

2.畅通政治参与渠道。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适当增加产业工人特别是劳模工匠、技术工人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加大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力度,吸纳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一线产业工人特别是一线劳模工匠担任群团机关领导。(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3.加强基层党员培养。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在生产一线工人中培养发展党员,把劳模工匠、技术能手、青年专家、创新人才等优秀产业工人骨干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创造有利条件,把优秀产业工人党员培养成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企业经营管理骨干。大力开展党建带群建“三创争两提升”、劳模党支部“双创双提升”和“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争创活动,发挥基层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4.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产业工人的先进事迹和为钟楼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发挥好劳模、工匠、技能大师、最美职工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分众化、品牌化、互动式的宣传。组织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产业工人中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文艺作品。广泛开展职工道德讲堂、劳模大讲堂、职工故事宣讲、职工微电影征集等活动,加强对优秀产业工人的宣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激励产业工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体旅局、区总工会)

(二)健全产业工人技能发展体系

5.构建大职业教育格局。深化职业教育和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格局。加强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统筹,推进实现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产业工人终身学习、提升技术技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促进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育人合作。(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

6.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搭建职业发展立交桥,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衔接互通,完善职业教育学历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建立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落实相关政策,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在培训、带薪学习、国内外研修等方面,建立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7.加强技能人才集中培养。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支持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根据企业和职工实际需要,进园区、进企业,灵活定制教学内容、灵活安排教学时间。充分用好市职业培训技能培训“云平台”,举办多行业、多工种网上练兵活动,丰富产业工人学习内容和形式,满足产业工人个性化学习需求。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与企业学徒制。到2021年底,全区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2%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

8.优化提升技能竞赛平台。优化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框架,加快形成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优秀产业工人脱颖而出。积极参与全市百万职工“学技术、赛技能、当工匠”活动,选树“龙城工匠”“龙城技能标兵”,引领产业工人队伍整体技能提升。高度关注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的引领作用和品牌效应,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先进技术标准、比赛规则和工作流程,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大赛选手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商联)

9.改进技能评价方式。贯彻落实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构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体系。扩大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对从业人员技能评价的自主权,配合推动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市级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中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聚焦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运用、世界技能大赛项目和梳篦、留青竹刻、乱针绣等钟楼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承项目,在全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龙头企业开展新技能培训评价。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产业工人职业晋升“多通道”机制,促进管理通道、职业技能通道、专业技术通道之间的衔接,探索开展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试点。(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旅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

10.深化岗位创新活动。积极参加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市职工十大先进操作法、市职工十大发明专利命名活动,激发广大职工创新潜力和创新活力。探索制定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励实施办法,推动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职务发明成果在省内转化获得的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在省外转化获得的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鼓励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活动,纳入企业创新体系,在人员配备、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及个人等设立职工科技奖项,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支持职工创新。(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1.完善技能激励机制。按照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原则,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推动职工方与企业方签订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约定职工按技能要素、创新成果和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办法。加强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建设,在部分重点企业、行业,推动建立产业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工作年限等各种要素的激励制度。建立劳模工匠、优秀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一线职工疗休养制度,每年组织参加疗休养活动。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实行或试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探索对技艺高超、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个人收入与利润贡献挂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三)维护和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

12.保障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建立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齐抓共管保安全”、“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落实产业工人带薪休假和疗休养权益。严格监督检查劳务派遣企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

13.加大农民工服务保障。深入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学历和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改善户外农民工工作条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钟楼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

14.完善困难产业工人帮扶体系。准确掌握困难产业工人生产生活情况,发挥工会组织、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建立帮扶工作联动机制,为困难产业工人提供就业支持、创业扶持、教育帮扶、医疗救助等,切实帮助困难产业工人解困脱困。(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

15.推进产业工人普惠性服务。通过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建立为产业工人提供普惠性服务平台,满足产业工人普遍性服务需要和个性化、小众化服务需求,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四)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16.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及时梳理和总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修订完善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支持工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17.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专项经费预算。加强各类专项资金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支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功能作用。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好上级补贴政策,培养更多的技术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总工会)

18.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积极落实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职业培训提供资助和捐赠,符合规定的准予在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确保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规定用于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五)协同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19.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打基础、利长远的产业工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把优秀产业工人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列入党委联系服务范围。制定产业工人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纳入区人才队伍建设总规划。将产业工人人才主管部门作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入区人才工作总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20.强化政府服务。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业工人的公共服务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产业工人的住房困难;支持企业解决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主动对接,优化公交线路、轨道交通布局,改善产业工人集聚的各类产业园区的交通状况。为产业工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大病救助水平。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大健康教育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力度,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力度,不断提高产业工人健康体检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公共文体设施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和公共绿地健康步道、健身设施建设,方便产业工人享受更多的文体服务。组织文艺团队深入产业园区开展活动,丰富产业工人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钟楼分局、区卫健局、区文体旅局)

21.健全协同推进机制。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跟踪督查。开发区、镇、各街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省委部署,落实议定事项,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改革稳步推进。(责任单位:各板块,各相关部门)

三、组织实施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会推动、各方参与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格局。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成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定期听取改革落实情况的汇报、检查各地区、各系统及企业落实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工人集聚的区域和行业和骨干企业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综合试点,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精准施策,及时总结提高,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不断扩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