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1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常财社〔2021〕19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社〔2020〕18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下达你们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用于支持各辖市(区)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该预算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本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各辖市(区)根据上级补助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和统筹使用好专项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各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监督等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2021年中央、省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补助资金下拨分配明细表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2021年中央、省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补助资金下拨分配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