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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完善钟楼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流程进行规范,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水平,是打造美丽宜居钟楼的重要举措,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统筹联动,高效有序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打造质量过硬、廉洁优质、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2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对今后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流程进行规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内容
方案从落实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落实合同管理、落实效果把控、落实成本控制、落实现场管理、落实档案管理、落实长效管理、落实审计监督、落实绩效考核等10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深化老旧小区改造流程和各阶段具体工作,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系。调整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街道,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具体牵头、协调、指导、督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相关街道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明确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有三种类型: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居民出资。将老旧小区改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土地出让收入等多渠道安排财政奖补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支持各类企业按照有关要求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探索金融机构对老旧小区改造的金融支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居民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倡导“出资一块钱、一块来改造”。
(三)注重效果导向。老旧小区改造应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老旧小区的效果品质,既要提升小区颜值关注“面子”,更要关注短板“里子”,重点完善基础配套,优先解决民生问题,结合公园城市理念,实现安全实用、宜居美观的效果。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全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以片区改造带动老城区品质提升,落实整体改造方案。
(四)落实成本控制。从设计环节、招投标环节、施工过程把控、工程验收及结算审定把控等方面全面落实成本控制,综合考虑房屋建筑与基础设施、水、电、气、道路、通信及环境提升改造等相关内容,确保综合设计、同步改造,提前对接给排水、基础通信、燃气供电等管线产权单位,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原则性问题调整,控制变更。
(五)做好现场管理。从公示改造内容、安全文明施工、上下联动保质量、做好群众工作等四个方面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在小区内公示改造效果图、施工说明及改造责任主体联系人、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业主监督联系。明确参建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做到权责明晰,避免推诿扯皮。
(六)落实长效管理。推行市场化物业管理为主,街道托管为辅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能引进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部引进物业管理。鼓励采取片区物业管理包干制,推行规模化物业管理,整体打包辖区内老旧小区确定一家或几家物业管理单位接管,规模化运营降低管理成本。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根据目前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新思路、新方法,明确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具体任务要求。主要特点如下:
(一)完善了高位组织协调机制。《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街道,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区级领导小组体系。各相关街道对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强化了监督考评机制。由区住建局牵头,联合区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基础资料、现场管理、违建清理、长效管理四项指标。考核结果报区政府,纳入民生实事考评范围。
(三)形成了各方参与合力。现阶段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足,《实施方案》中强化各方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方案制定、方案联审、改造施工、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协作,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强化属地镇(街道)责任,建立区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