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五十七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六十条以及《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届内代表辞职的规定》,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行杰、陈莉娟、谢志诚三位同志辞去钟楼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朱东风、孙锋、李建辉、张宛栋、韩雪琴五位同志代表资格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