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省内外全域低风险地区来(返)常人员,两码绿色,体温正常,可以自由流动。
②中高风险地区或社会面疫情发生地的县(区、市),直辖市为街道或乡镇来(返)常人员,执行“7+7”管理要求,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做到“四个不得”)。原则上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③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社会面疫情发生的所在设区市其他低风险县(市、区)来(返)常人员(北京、上海除、澳门除外)。执行“3天2检”管理要求。如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常12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我市在两站一场提供便民核酸采样服务),并在来常后72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两次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如未持有48小时的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两站一场或交通卡口开展一次核酸采样,并在来常后72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两次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目前管理城市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除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外)和赤峰市(除林西县外)。
④ 有上海、北京、澳门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要求做到“四个不得”。
⑤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商务和政务来常人员实行“3+4+7”,即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
⑥离京学生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后,现场开展1次核酸检测,同时要求其由私家车接回,回家主动向社区报备,遵照要求执行7天健康监测,期间做到“四个不得”,第4、7天再开展2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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