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2022年钟楼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钟楼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钟楼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市下达的约束性指标,PM2.5浓度达3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80.5%;地表水省考、市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达100%和88.9%,市考以上断面消除劣V类。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稳步提升生态质量指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实施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专项达峰行动。落实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投融资、财税、价格、统计监测体系政策措施。开展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的试点工作。
2.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持续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明确年度落后产能关停退出任务,加快敏感区企业搬迁。持续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已经完成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的化工企业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组织实施《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4年)》,推进印染企业关闭、搬迁或升级改造。持续巩固铸造行业分类整治成果,对20家铸造企业“一企一策”整治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开展“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大力实施钟楼区邹区灯具加工行业(产业集群)整治。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上报不少于4家。
3.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利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力争2022年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9MW。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市考核要求。
4.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能耗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实施节能降耗。
5.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引导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用能预算管理和节能审查,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钢铁、有色行业和其他行业3家重点用能单位深化节能改造。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完成市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指标,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达到市考核要求。
6.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落实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配合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7.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力践行《江苏生态文明20条》,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深入推进节能、节水、低碳、绿色产品等认证,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在快递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回收区。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8. 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严格落实点位长制,重点区域落实精细化管控措施。钟楼国控站点2月底前制订“对标进位”工作方案。对除霾装置布设进行可行性论证,设置5台以上除霾装置。
9.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1)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对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加大对各类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以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成13家重点企业VOCs清洁原料替代,推动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且治理设施低效的企业先行开展清洁原料替代;对替代技术尚不成熟的,推动开展论证核实,并加强现场监管,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有效控制,废气排放口达标排放。结合产业结构分布,培育2家以上源头替代示范型企业。
(2)实施“夏病冬治”。4月底前,完成对24个有机储罐分类深度治理。对涉VOCs企业集群61家企业的排查整治,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要求,开展排查及分类治理,5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并建立管理台账,打造1家储罐治理示范企业。
(3)强化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汽车罐车按照标准采用适宜的装载方式,鼓励开展汽车罐车及船舶油舱的清洗、压舱过程废气收集治理。推进汽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加强油品运输船舶油气回收工作。
(4)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在确保安全等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推进合成树脂等企业严格按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推进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治理。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引导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加强启停机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VOCs排放管控,确保达到安全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全区年度完成VOCs综合治理项目30项、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40项。
(5)建设钣喷绿岛。整合钟楼国控点周边4S店、汽修厂等钣喷资源,设立1个钣喷绿岛,喷涂废气统一收集处理,减少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10. 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
(1)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水”,实施多式联运提升行动。实施“绿色车轮”计划,推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替代,环卫领域车辆逐步推进提高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占比。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港口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靠港和水上服务区锚泊船舶使用岸电应接尽接。
(2)加强柴油车监督抽测。重点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和停放地的入户抽测。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包括遥测数量)不低于0.92万辆·次,对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柴油车等年度核查率达到90%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监督抽测,抽测重点为凌家塘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等车辆集中停放地以及物流货运、公交、环卫等重点单位。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和汽车排放召回制度。
(3)强化油品储运销管理。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对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加大柴油使用环节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配合建立健全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全生命周期监管档案管理制度,加油站每年至少开展1次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的检查检测,每季度开展油气回收设施检查不少于14座次,每季度对储油库开展油气回收系统接口泄漏检测和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运行效果监测,推进中石油油库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省平台联网。两个油库实施红外成像扫描检查,对泄露点及时完成修复。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销售企业实施环保达标监督检查。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程机械监管制度,推进编码登记、排放检测、超标处罚等全链条管理。未经环保部门编码登记、确认符合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禁用区域,逐步推进在禁用区域内施工的移动机械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强化工程机械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推进消除冒黑烟现象。
(5)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应用,加强新能源、清洁能源续航保障及绿色能源供给能力。推动常州籍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提升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加快已建岸电设施的检测和改造升级工作,提升岸电服务水平,推动岸电便利化使用。
11. 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
加快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和锅炉、工业炉窑等重点设施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12.完善国控站点周边重点区域管控机制
(1)完善工作专班。国控站点周边3km为重点管控区域,北港街道、五星街道针对重点管控区域,完善工作专班,充实专班人员队伍,建立联动处理机制。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利用热点网格溯源系统,第三方技术单位,通过热点网格微信群、APP软件协调排查处理网格报警信息。
(2)完善国控站点周边三色管控机制。制定《2022年钟楼区国控站点5km重点区域精准管控实施方案》,完善国控站点5km范围分级分区管理机制,对重点区域涉气企业、工地、餐饮、汽修、加油加气站等行业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一步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各板块和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落实整改。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3. 加强重点考核断面达标整治
加强溯源整治,梳理2021年水质仍不能稳定达到Ⅲ类,尤其是汛期出现滑坡的省考断面,以扁担河大沟坝桥断面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达标整治方案,明确控源截污、活水清淤、生态修复和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措施。建立区、镇(街道)两级例行监测分析工作机制,列入区级管控清单的排涝泵闸、支流支浜严格执行“先监测、再引排,先治理、后调水”原则,全面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其中,主要河道及省考、市控断面周边排涝(截污)泵闸、支流支浜确保区、镇(街道)两级每月错时监测频次分别不低于2次,其余泵闸、支浜每月错时监测频次分别不少于1次。汛期、枯水期和水质异常波动时进一步增加监测频次,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迅速开展溯源排查并因地制宜采取就地接管、原位修复及安装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等应急措施有效遏制水质下滑。
14. 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落实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措施。落实好“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船舶污染治理等4个实施方案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持续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回头看”。
15. 持续打好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攻坚战
(1)高质量实现太湖“两个确保”。3月1日,启动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机制。
(2)开展河道清淤轮浚,制定清淤轮浚工作计划,落实市下达及区政府投资类年度河道清淤清单,制定实施清淤方案,有效削减内源污染。
(3)开展污水治理示范区建设。新闸街道、五星街道以毛龙河沿线为典型区域,开展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全面落实雨污分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等要求,实施污水排放全流程标设化管理,示范区内市政雨污管网、工业企业雨污管网图全部上墙公示。邹区镇按上级下达目标任务编制并按计划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16. 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1)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建立健全水体长效管护机制。深化小微水体治理。继续开展重点支流支浜消劣行动,针对岳溪河、岳津河、毛龙河、卜泰河等4条支流,2月底前制订实施“一河一策”整治计划,3月底前截污纳管措施无法实施到位的,必须同步落实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邹区镇岳溪河、五星街道西涵洞河、西林街道三八河按计划实施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工作。永红街道加快推进南运河剩余支流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年内完成蒋家浜水环境整治任务。
(2)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首次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成果应用,3月底前,制定完成“一区一策”差别化的补短板治理方案。6月底前完成2021年度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再次评估城镇区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量缺口;严格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得到有效提升,达到2022年进水浓度目标。年内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水平衡核算管理,提高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
(3)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加快城市建成区水体消劣提质工作,定期对城市建成区水体开展水质监测,针对盛家浜、中粮浜、徐家浜、叶家浜、会馆浜、小仓浜、梧桐河等劣Ⅴ类水体,3月底前,制订实施针对性整治方案。2022年市区建成4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面积8.5平方公里。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年新建污水管网10公里;开展排水管网普查和修复改造,推动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镇污水收集效能。
(4)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河道驳岸生态化改造,实施城市活水循环工程,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化利用。
17. 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
(1)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长江(太湖)、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系统治理,实施“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年内完成70%以上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实施入河入湖入江排污口长效管理。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溯源的排污口进行规范整治,建立排污口档案,设立带有二维码的排污口标识牌,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各类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的,应查找超标原因,并根据排污口类别,各职能部门指导属地镇(街道)通过截污、纳管、疏浚、修复、污染源达标治理或其它工程治理措施,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方式分类整治。整治达标并经验收合格后,纳入日常管理,同时建立“一口一策”整治台账资料。限期不能达标的,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法查处。
(2)深入开展船舶水污染物整治。落实《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船舶垃圾存储容器改造。对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压舱水等水污染物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推动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衔接和电子联单闭环监管。
(3)加强港口码头整治。深入推进内河非法码头整治,全面建立内河非法码头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于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标准偏低的码头进行提标改造,对于实际接受的船舶污染物与辖区船舶流量不相符的码头进行规划改建。统筹推动既有码头环保设施的省级改造和新建码头环保设施的建设使用,确保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完善港口、码头和船舶修造厂等区域污水管网、垃圾转运服务体系。
(4)加强涉水企业污染治理。经开区深入推进工业园区限值限量工作,加快实施“一园一档”“一企一管”,实现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完善园区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成效对县乡级工业集中区分类提出优化整合提升措施。依托涉水企业事故排放应急处置设施专项督查行动,全力推进企业雨水排口、应急排口整治工作,6月底前邹区镇、北港街道、新闸街道全面完成涉水企业应急处置设施问题整改。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推进园区工业类专业化集中式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建设。按区排查清单开展涉酚企业专项整治,严防工业特征污染物超标现象。持续推进涉磷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整治,将涉磷企业纳入清单化动态管理,4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年底前完成50%整治任务。推进工业污水退出市政管网。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8. 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产生活垃圾治理,新建农村公厕2座,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个。深入实施《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2年底,新增完成3个行政村及3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5%以上,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按照“双60标准”同步开展建成设施“回头看”专项整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0%以上。
(2)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水体面积大、污染程度重、居民反映强烈、靠近生态敏感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重点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年内重点管理清单内黑臭水体治理率提高到80%以上。推进县乡级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提高生态河道覆盖率;持续开展农村河道疏浚,2022年,完成疏浚土方7万方。深入推进小微水体河长制,压实基层河长责任,持续推进小微水体整村成片整治,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选2个市级小微水体示范村,完成40个问题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开展断头河浜专项排查治理,明确年度计划。推动对断头河浜实施清淤、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贯通“小水系”,让水体“活”起来。
(3)强化农业面源治理。大力推进《常州市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实施,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成百亩以上连片池塘的生态化改造任务,规范工厂化、投饵式池塘养殖企业排污口设置,加强养殖水体和尾水水质监测。建立规模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报告工作程序及监管办法,加强养殖尾水集中排放期的监管,防止集中排放影响水体环境质量。实施农田退水监督性监测,在环境敏感的国省考断面上游沿线地区进行农田退水污染监测评估,划定优先管控区域,在优先管控区域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直播稻转机插秧、秸秆离田利用、化肥限量等措施,减少农田退水影响。加强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涉农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全覆盖;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及一膜两(多)用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率。9月底前,完成新一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
19.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1)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开展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部分农用地地块重点监测,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地块监测。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监管。
(2)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防控,推动2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完成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加强历史遗留污染地块的监督管理,启动皇粮浜片区南片区(西林电镀厂及周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完成33个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和详查超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保“一住两公”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20.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组织对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工作,开展重点采样监测,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科学评估风险水平,构建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地下水国考点位环境质量达标工作,围绕1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按照“一井一策”方案,采取管控或治理措施。
21. 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
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坚决淘汰超限值排放重金属项目。推动电镀行业生产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开展企业废水总铊深度治理。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降幅达到市考核要求。
22.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2022年8月底前,编制印发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
(1)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深化工业、农业、服务业“绿岛”建设,推进会馆浜、金色新城垃圾转运站改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
(2)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
(3)稳步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
(4)开展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建立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开展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建设。开展处理处置体系建设。实施厨余垃圾、生活垃圾、易腐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处理处置项目。
23. 强化危废全过程监管
完善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新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有序推进小量产废企业危废收集贮存试点及收运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五)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
24. 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
(1)落实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开展生态湿地、生态缓冲区建设。利用现有湿地、廊道和支河等,高标准建设城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提升尾水生态安全性。
(2)持续深化生态绿城建设,着力建设沿运河等干线绿廊,持续放大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助力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大力建设便民型公园,支持各地组团打造美丽风景线,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3)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完成新增造林200亩,建设绿美村庄1个。
25.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库,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配合做好常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常州市生物多样性物种名录编制相关工作。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构建生态安全预警体系,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26.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配合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查处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2022年,创成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南大街街道、荷花池街道年内创成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邹区镇刘巷村、于家村年内分别创成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国际生态学校1个。
27.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度、队伍、能力建设,从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放射性废物、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对关停、转产等需要实施场地退役的伴生矿利用和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场所单位强化监管,督促其依法完成退役。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强化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
28.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响应机制,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对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扁担河应急处置方案和实际案例、重点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试点河流应急防范工程建设。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成区域环境应急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
(六)深入打好群众环境权益保卫战
29. 着力打好噪音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合理规划交通干线走向,科学划定噪声防护距离,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控。强化夜间施工噪声管控,加强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噪声监管和集中治理,营造宁静休息空间。推进城市建成区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夜间达标率达到市考核要求。
30.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全区降尘不得高于2.5吨/平方千米•月。
(1)严格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监管。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中“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对违法施工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动政府投资规模以上新建工程智慧工地全覆盖。依法实施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按照《江苏省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配合建设全市工地扬尘监控信息化指挥控制平台。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使用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强化重点区域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行为。
(2)推动道路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开展“清洁城市行动”,扩大机扫范围,鼓励建设“智慧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系统。提高机械化作业比率,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清洁道路工程。围绕重点区域(南至丁香路、北至星港路、东至龙江路、西至玫瑰路)共 23条道路(北港13条、五星10条),开展洒水、雾炮作业。洒扫频次不低于:洒水20次/天,冲洗2次/天,洗扫(距离国控点500米内的道路2次/天、500米以外道路1次/天),其中龙江路高架洒水12次/天。
(4)加强堆场、裸地扬尘污染控制。推动港口企业严格按照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对防尘抑尘设施进行提质增效或装卸工艺改造。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按要求采取防尘措施。
(5)探索烂尾工地扬尘管理新模式。以雨润烂尾工地为试点,利用工地现有资源,探索裸土植绿,基坑水塘活水增氧等模式,进一步盘活闲置土地,为区域环境改善探索新模式。
31. 推动餐饮行业绿色规范发展
推进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宣贯执行,产生油烟或异味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或“回头看”440家以上,重点区域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对重点管控区域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餐饮店(无油烟排放餐饮店除外)和烧烤店以及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等区域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在线监控。推动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运行状态监控。打造餐饮油烟示范型街区。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宝龙城市广场、龙湖天街打造成餐饮油烟示范型街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在线监测数据接入街区及生态环境部门平台,在街区设置智能触摸显示屏,实时展示各门店油烟排放情况。开展烧烤餐饮油烟整治行动。严格要求国控站点周边3km范围内烧烤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区城管局牵头对烧烤店进行调查摸底,持续推进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用电监控工作,油烟净化设备及用电监控6月底前安装到位。区城管局和钟楼生态环境局将对烧烤店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使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开展餐饮油烟净化装置代清洗。聘请专业清洗单位,对国控站点1km范围内餐饮单位的油烟管道、油烟净化装置等相关设施,进行统一清洗。
32. 综合治理恶臭污染
推动化工、制药等行业结合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实施恶臭深度治理,加强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重点环节恶臭防治。推进无异味园区建设。恶臭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实时监测预警。
33. 切实解决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及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
(七)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4. 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配合制定《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探索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立法研究,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提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效率。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35. 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对绿色环保、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按规定实施差别化水电价、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深化“金环对话”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和资本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推行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措施。贯彻落实省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引导作用。
36.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健全完善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财政分配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
37.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落实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要求,加强排污许可与移动执法的衔接。加快构建立体、垂直、精准、规范、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探索以政府购买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执法辅助服务。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38. 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构建上下协同、省市县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控全覆盖。推动“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监测网络建设。提升全域水生态功能监测监控能力,完善“两湖”创新修举区水系关键节点水生态环境跟踪预警站网建设,建设4条重点支流支浜水质预警小型站。钟楼经开区在顺利通过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省级技术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启动实施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确保4月底前既有在线监控设施与省平台联网,6月底前完成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任务。开展碳减排监测评估。构建化学品环境信息动态管控系统,建立特征污染因子库,推进化学品环境危害信息流转管控动态管理。
39.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太湖生态健康恢复等科技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运用各类先进技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三、保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夯实一岗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各板块、区各部门制定污染防治年度攻坚计划和措施清单,落实情况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强化推进落实。各板块要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做好细化落实;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资金安排、序时进度;严格工作标准,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不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加强帮扶指导,实现精准管控,精准治理。突出问题媒体公开曝光,完善问题销号制度。实施季度点评制度,完善督查、通报、交办、约谈等机制。
3.实施综合考评。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2022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及相关细则,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考核等级不合格的地区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2年钟楼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程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