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常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发布日期: 2022-07-12    来源:文体旅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0号),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要求和常州市实际,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大运河常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所称核心监控区,是指大运河常州段主河道(老运河段)两岸各2千米的范围。核心监控区涉及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和常州经济开发区。

大运河常州段核心监控区内,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细则还要求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历史风貌,突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全域空间形态、城乡风貌的引导和管控,实现大运河常州段沿线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整体保护和塑造。延续城因水生、城河相融的常州历史古城脉络,凸显中吴要辅、名士之城的特色风貌,彰显江湖汇秀、江南人家的独特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