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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钟楼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5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区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依法实施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引导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办学、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钟楼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时间

评估对象:2022年6月30日前经钟楼区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评估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二、年检报送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报告书(附件1);

(2)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评估自评表(附件2);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收费公示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自有办学场地的产权证明(土地证、房产证等)、租赁办学场地的租赁协议(附出租方出示的房产证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1.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专人负责,对照办学评估细则要求认真自查,办学评估材料提交不齐或未按时评估视为不合格;

2.涉及办学地址、法人变更和办学许可证到期等事项的,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须在年检前办理好相关手续。章程修订、发布广告和简章等事项依法须向人社部门备案。

3. 年度评估结果将通过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联系人:周佳    联系电话:83200060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213号4楼410办公室(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

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报告书

2.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评估自评表

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报告书(2022年度).doc

附件2: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评估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