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26日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莉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孙天津同志常州市钟楼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可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任命代家军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胡传朋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黄伟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3年10月26日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星、吴雪军、浦英、黄超、王燕萍、邹庆林、张海峰、尹健强、潘婷、刘芬、朱欢、闵玉娇、郑芳、杜金、臧东、徐伟、徐萍、陈阳、张建军、周波、施捷、沙雅凤、吴瑜瑾、郭暐、缪华峰、朱丽敏、张雯燕、张燕君、吴芸芸、李甜甜、左文君、周文树、周玲、冯益、董立平、陈美花、李亚忠、周雯瑛、高忠英、沈旦、邵燕燕、乔叶、陈佳、吴赓、沈小娟、刘垠超、龙一平、蔡红、张季颖、顾亚华等50位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高飞同志辞去常州市钟楼区
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0月26日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常州市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杨高飞同志辞去常州市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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