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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常钟征告〔2023〕第5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钟楼区集体土地12923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钟楼区新西路(梅西路-扁担河路)工程(一期)建设用地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钟楼区(详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 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总面积
耕地
林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草地
邹区镇农民集体(集体)
0
201
邹区镇杨庄村兴隆山组农民集体(集体)
6125
4556
789
44
736
144
6269
邹区镇林场村葫芦湾组农民集体(集体)
5697
4046
881
54
716
599
488
111
6296
邹区镇桥东村田舍西组农民集体(集体)
157
集体合计
11979
8759
1670
98
1452
944
456
12923
国有合计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邹区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3631967
特此公告。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新西路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