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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常州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2023-02-06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经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会的综合评审,并经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同意批准市文广旅局确定的常州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6项),现予公布。 我市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建立健全传承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传承保护措施,为推进实施“532”发展战略、打造长三角文旅中轴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常州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常州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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