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教育动态 公告通知 教育科研
钟楼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06    来源:教育局  浏览次数: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下,钟楼区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范落实各学段资助政策,持续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不断提高精准资助水平,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提供了坚实保障。

除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提供免费教科书、作业本之外,2022以来,钟楼区财政投入学前及义务教育助学资金总额400万余元,惠及学生近4000人次;减免保教费共计14万元,103人次特殊困难家庭儿童受益。在积极广泛宣传和规范充分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之外,教育部门也积极拓展学校资助、社会捐助和资助育人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资助,并动员社会力量热心参与捐资助学。教育部门所辖校通过减免相关费用(如减免公办幼儿园减免或部分减免指定类别困难家庭幼儿保教费、义务教育减免困难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费等)、给予专项困难补助(如补助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伙食费等)、发放奖助学金等方式补充实施了政策资助。

新学期伊始,特整理我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供社会各界和经济困难家庭了解,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均可通过孩子所在学校申办各学段国家政策资助项目,还有各类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项目等也将通过学校的专项组织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基础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政策

(一)各学段助学金政策名称及资助标准

1.幼儿园:

政策名称: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政府资助

资助标准:按合格幼儿园基准收费标准补助,分学期发放

2.小学、初中:

政策名称: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学期发放;初中每生每学年2000元,分学期发放

(二)基础教育阶段政策资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1.学生在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在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下统称学生)。

2.学生具有所就读校正式注册学籍,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学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三)申请基础教育阶段政策资助的对象类别

1.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5.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6.边缘易致贫家庭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子女;

7.因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8.因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9.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低等其他情况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相关免费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部分指定范围幼儿

公办幼儿园对正式注册在籍的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其保教费按照合格幼儿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可享受“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等政策(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市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三、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89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