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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巡察,联动监督聚合力
发布日期:2024-04-10   来源: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号:〖
 

“很荣幸能加入首批巡察特约观察员队伍。我会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为巡察监督提供更多的民情民意。”3月29日,在十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苏娟被聘任为巡察特约观察员。当天,共有6名人大代表被聘任,他们也是全市首批上岗的巡察特约观察员。

 

 

此前,区人大办、区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将人大监督和巡察监督相结合,积极构建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一体联动工作格局。

 
为什么要联动?

——适应新要求

打造“人大监督+巡察监督”新样板

“新时代给人大工作带来新变化,需要创新方法途径。人大+巡察双向联动是一种有益探索。年初,在区人代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就对凝聚监督合力提出了明确目标。”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文禹介绍说,加强联动有利于在履行监督职能时,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增强监督的质效。

从人大监督的视角来看,中央和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都提出了要注重监督成果的运用,要把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起来。新时代人大监督将越来越规范地由程序性、分散性、阶段性向实质性、系统性、全过程递进。联动机制是适应新要求,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特点优势,形成监督合力的有效途径。

从巡察监督的视角来看,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更加突出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并对推动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作出相应规定,第十一条明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机关、部门协助、支持巡视工作,推动建立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怎么样联动?

——聚焦联动重点

探索“凝聚监督合力”新路径

联动用哪种方式?监督内容又是哪些方面?

《办法》明确将通过加强工作计划沟通、深化日常工作联动、推动监督成果共享,创新探索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同向发力、贯通融合。

计划沟通方面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在拟定年度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等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前,结合区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已巡察且问题较多、群众反响较大的单位,结合遵守法律法规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先期开展有针对性的评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前,根据区人大提供的近年来对相关依法行政和履职提效工作评议结果,结合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提升效能及完成区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优先安排评议满意率较低的单位进行巡察。

工作联动方面明确,人大评议政府部门时,邀请区委巡察机构参加评议、调研相关环节工作,听取区委巡察机构对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方面的意见,确保评议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区委巡察过程中,充分借鉴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人大信访工作办理的成果,将所涉单位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等内容纳入巡察监督范围,使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成果共享方面明确,区人大机关作为区委巡察协作单位,提供与被巡单位相关的评议材料、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督查报告以及与被巡单位相关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以便区委巡察机构了解相关部门的依法行政和履职情况,对被巡察单位全面、客观、精准“画像”提供有效支撑;区委巡察机构发现被巡察单位依法履职不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效能不高等方面问题,由区委巡察办以书面形式告知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可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作为本年度部门评议参考;人大评议监督和巡察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区委巡察办共同研商、共同督办,同步推动整改,督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如何联动好?

——强化联动保障

实现“监督双赢”新成效

“人大和巡察机构开展联动,有利于双方发挥各自职权优势,融合双方队伍优势,监督成果运用会更加有效。”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吴一农说,联动机制还明确了推进的具体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了工作会商机制,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区委巡察办于每年初将相关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相互通报,对存在不足进行会商,总结经验,改进联动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探索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约谈机制,对依法履职中出现突出问题的政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可采取询问和质询等方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采取约谈提醒的方式,督促其履行整改责任,提升联动监督刚性约束。对区人大监督和区委巡察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可直接纳入区委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的范畴,对书面整改、整改不力的,按照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双方通过互嵌式参与方式,推动联动机制走深走实。区人大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能中,邀请巡察机构派员参与,提供参考意见。一方面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巡察机构派员参与人大监督,有利于从中挖掘巡察监督线索,进一步丰富线索来源渠道。机制还规定,区委巡察工作开展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担任观察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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