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非法销售“瘦肉精”等行为细化了定罪量刑。《解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规定凡是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以及添加国家禁用的物质,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该罪最高处罚为死刑。《解释》共计22条,自5月4日起施行。
这个消息,令人拍手称快。从加工者到监管部门,两头封堵,力度不可谓不大。地沟油,终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整治你了!
据媒体报道,地沟油利润可高达300%,在贪欲的推动下,从饭店到地沟油加工者到使用者,一长串利益链条中不乏“不怕死”的人。新闸辖区内餐馆众多,尤其集中于主干道两侧及村居周边,为避免经营者追求高利润铤而走险,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上门走访、散发相关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向餐馆经营者普及《解释》的详细规定,告诉他们之中的利害关系,不要图一时之利而害人害己。大部分商家表示自己在日常经营中能守法经营,坚决不使用“地沟油”等有毒有害的添加剂,现在出台了这样的规定,今后更加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一定会遵纪守法地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