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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记永红司法所《安全生产知识法》教育培训
发布日期:2013-03-22   来源: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预防辖区内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21日下午2点,永红街道司法所联合安监站在宣塘村委会议室举办了安全生产法知识教育培训,各企业老板、安管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讲座。
    讲座一开始,司法所副所长谢海龙通过文字游戏剖析了“安全”两字的含义并讲了3个定律:墨菲定律(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蝴蝶效应(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3条定律告诉我们:安全生产中细节的疏忽最不可以有,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是连锁反应,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中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生动的事例、通俗的语言给我们带来深刻的思考,使得我们更清楚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管理中预防的重要性。接着,就安全人、安监人引出“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是一切生产的基础!每个工人不但要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谨记于心更要落实到行动。并对安全生产中容易疏漏的地方提出警示,介绍了如何从自身的因素着手,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后,简单讲述了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
    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认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齐心协力,确保辖区安全稳定,为全面建设安全企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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