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星司法所工作人员花费几天时间,顺利完成对街道20多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督导工作。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是保障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到“小事不出社区(村)”,才能树立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心中的影响力,防止群体性上访、斗殴及刑事案件的发生。在这次督导工作中,社区(村)调委会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社区(村)调解员的个人素质。为每个调解员下发《人民调解法》,增加法律知识,提升工作素质,使之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效应。
二、完善社区(村)调解室的建设。要求每个社区(村)都要有一间单独的调解室,为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保护当事人的相隐私不予泄露。
三、规范人民调解案卷的书写与装订。对调解员说明调解案卷的书写标准与装订顺序,将范本下发给作为参照,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街道司法所将定期予以检查。
四、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每个月按时将调解数量与类型准确上报至街道调委会。针对社区(村)无法调解或调解失败的疑难案件,逐级上报,申请共同开展调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