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五星街道司法所、城管办、物管办联合举办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培训讲座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邱志欣的主持下正式开讲,特邀的常州市房管局物业监管处处长王坚冬详细解读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辖区各村、社区司法主任、城管主任、物业服务处负责人、小区业委会主任参加了集中学习。
王坚冬处长就省新条例中不同于2003年省旧条例的十个亮点进行了重点讲解。亮点一:物业管理职能重心下移,属地管理;亮点二:小区车位只售不租行为可以行政处罚;亮点三: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法可依;亮点四:物业费收缴难、提高难问题有望缓解;亮点五:出台扶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新政策;亮点六:政府部门综合执法进小区;亮点七:物业管理委员会代替业委会行使职责;亮点八:强化了建设单位的责任;亮点九:明确了物业承接查验要求和内容;亮点十:明确了小区物业共有部分二次开发的条件。
邱志欣主任在讲座后还要求: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要深刻领会新政策的意义和内涵,正确理解和适用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形成良好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和落实工作,把五星街道物业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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