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社区(村)建立政协社情民意工作室
的实施意见(试行)
社情民意是公民对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的要求、意见、建议、批评的体现。畅通的社情民意沟通渠道,对于疏解群众矛盾、解决百姓困难、保障决策正确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积极收集和反馈社情民意既是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也是每个政协委员的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经区政协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社区(村)设立《社情民意工作室》。有关实施意见如下:
一、社情民意的形成
1、社情民意的概念:即社会情况和人民意愿。社情民意应具有较高的普遍性、代表性和苗头性,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且对上级机关决策和实施决策有一定参考价值。
2、社情民意信息的形成:政协委员中聚集了我区各阶层、各界别、各专业的精英人才和骨干,与不同界别、不同阶层、不同群体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流,在专业领域具有真知灼见,与党政机构有不同视野,在观念上站位上更客观公正。因此,政协委员在认真吸收和听取社会情况和人民意愿,对某一方面社会的诉求和民众的主张和意愿进行汇总梳理,即为社情民意信息。
3、社情民意信息的重点:社情民意的特点是既分级上报,又直接报送相应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因此,社情民意的重点是不宜公开、又事关决策的重要情况和意见。
4、社情民意的写法:一是须紧密围绕地区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紧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二是要有明确的观点,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三是对反映的情况、问题要作一定的调查和核实;四是主题突出、文字精炼。
二、社区(村)社情民意工作室的设立
社区(村)是社会工作的基层,也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前沿。在社区(村)设立政协委员社情民意工作室,有利于委员更快更多更真实地掌握社情民意。
1、各社区(村)可独立建立工作室,也可与其他工作室合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同时设立网络虚拟社情民意工作室。
2、各社区(村)社情民意工作室在各政协街道工委负责指导、社区(村)进行配合下展开工作。
3、工作室负责人可以由各社区(村)党委、党总支宣传委员兼任;也可以由政协街道工委与社区(村)协商确定。
4、每个工作室可相应由1—3名委员联系。
三、社区(村)社情民意工作室的运作
1、工作室可采用定期与不定期开放的方式。原则要求结合社区(村)情况,安排地区政协委员到位接待所在地居民,听取和收集社情民意;各工作室应将工作室开放时间、接待委员人选提前告知。
2、各工作室的信息实行一月一汇总上报制度(原则上每月25日汇总上报);特殊、紧急信息应即刻上报区政协办公室,其他由各政协街道工委集中上报。一般信息通过网络进行报送;不合适网络报送和特殊、紧急信息,各政协街道工委应专人专报区政协办公室。
3、各政协街道工委应做好社区(村)社情民意工作室的信息汇总统计及委员到室工作情况的登记工作。
4、各社区(村)社情民意工作室应该在今年10月底全部建立完成。
四、工作要求
在社区(村)设立政协委员社情民意工作室,既是我区政协工作平台的拓展,也是各政协街道工委的基础工作,各政协街道工委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
1、要求各政协街道工委应及时将这一工作部署向街道党工委汇报,争取支持。同时,及时与所辖社区(村)和所在地区政协委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早进行有关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2、各街道可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先行展开这一工作,积累经验后在全街道推行。
3、在设立社区(村)社情民意工作室的工作中,应注重实效和工作质量,反对形式主义。
4、每年区政协将向各政协街道工委通报社情民意上报、使用情况。
5、区政协每年将按全区社区(村)总数的5%比例表彰奖励优秀社区(村)社情民意工作室,并对优秀社情民意信息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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