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区政协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洪炳忠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意见》是党中央首次专门针对加强政协党的建设下发的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代性,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政协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对人民政协适应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所提出的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民政协的根本要求。在政协各级组织和各项活动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加强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区政协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区委领导,把握好政协性质定位,发挥好协商民主,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建设好政协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确保政协党的组织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把区委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的决定,更加广泛地凝聚共识、凝聚力量。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政治特色,积极探索创新,以党的建设推进我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会议要求,区政协党组将在区委领导下,全面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要把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加强区政协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实现党的组织对委员党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的有效路径。要驰而不息地改进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转作风改作风的表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区政协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列席会议。(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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