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文件,全省19个县市区受表彰,钟楼区荣获此殊荣。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钟楼区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和改善民生,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路子,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全面丰富普法载体,坚持传统方法与新媒体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乡镇、街道有法治文化阵地,手机有法治短信,网上有法治专栏,实现了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践的转变,使我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得到了广泛宣传,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此次全国先进荣誉的获得,标志着我区法治建设进程实现了里程碑式的巨大跨越,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动力,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高效、便民的法治环境。(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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