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三十八条和《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届内代表辞职的规定》的规定,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旭东、高旭明、侯恺、傅伟锦四位同志辞去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陈志敏同志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