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钟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钟楼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羊文新同志辞去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