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去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和个别代表职务终止的决定
(2020年12月8日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和《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届内代表辞职的规定》,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方平、巢国媛同志辞去钟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赵正斌、董彩凤、刘志峰、黄兴威同志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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