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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重大项目建设效能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7-22 来源:常政务办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重大项目建设效能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常州市重大项目建设效能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省、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责任,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工作效能和统筹能力,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效能提升工作,按照《常州市重大项目招商推进服务专班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常州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关于印发常州市2020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提升重大项目建设效能为抓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确保“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加大对重大项目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更大力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力争重大项目平均40个工作日内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 主要内容 (一)减少和简化重大项目审批环节 1.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储备管理机制。对储备的重大项目在土地出让前优先进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落实建设条件,相关审批部门为项目单位提前提供设计方案等环节的服务,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 2.配置重大项目土地资源,优先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用地事项办理,符合进入开发区、产业聚集区条件的重大项目用地优先申报。加快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后,及时按程序组织供地,确保重大项目及时开工落地建设。 3.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承诺到期拆除的临时售楼处、施工期间临时性的出入口、施工用房、施工围墙;无基础、可移动或可拆卸的建(构)筑物;不涉及市政道路的零星管线工程,已经规划方案批准的围墙;房屋维修,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及加固等项目可不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既有建筑需改变使用功能的,探索实施正、负面清单管理;在正面清单内的项目通过部门间认定函的方式进行认定。 4.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全面实施数字化联合审图,实现施工图审查无纸化申报、施工图网上审查、施工图电子存档,“一个系统”实行数字化审查,实现“一门受理、并联审查、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统一收费”,重大项目审图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 5.实现限时联合验收。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指导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政府投资类项目按常州市“五联合一简化”中联合验收的要求实施,重大项目可自行选择限时联合验收方式。 6.推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7.推行区域评估。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进一步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含雷击风险)及环境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落户在已实施区域评估区域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实行单独项目评估,或者依法依规简化相关审批流程。 (二)优化和创新重大项目审批流程 1.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进行管理。全市范围内审批事项做到“两级四同”,部门不得新增审批事项,不得要求提供标准化表单及材料清单之外的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共享,审批结果互用进一步压缩重大项目申请材料。 2.进一步落实协调下放审批权限。合理配置审批资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和能放尽放的原则,明确下放的审批事项以及承接相关审批事项的部门和要求,确保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到位。对无法下放的事项,通过机构延伸等方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就近办、方便办。 3.一个系统实施在线审批。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建立直接面向企业和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统一企业线上申请入口和审批结果发放出口,实现审批数据统一入网、信息共享。 4.推行智能并联审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网上一窗受理,在线并联审批,数据统计分析,全程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一网通办,建设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审批系统内自主选择事项进行并联审批,提高企业自由度。 5.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服务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相关收费实行集中式缴纳,大幅度减少缴费次数。 (三)打造和完善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1.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工程服务。分析研究省工改办“拿地即开工”办法,探索利用土地划拨或者出让完成前的准备时间,通过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业务协同和区域评估,同步落实项目开工前所需具备的各项建设条件和管控要求,实现“拿地即开工”,为重大项目探索开辟“绿色通道”。 2.落实集成服务,保障“挂牌推进”重大项目。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工业50”专窗上加挂“重点项目服务”专窗牌子,开通“绿色通道”,由专窗工作人员集中受理重点项目服务需求;全面落实集成服务模式,优化政务服务窗口与各审批部门之间的审查流转程序,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 3.规范中介服务。继续推广和运用中介超市网上交易平台,实现对重大项目涉及的中介交易行为的全过程监管。推动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4.建立属地“代办”、部门“帮办”机制,加强业务培训。镇、各街道整合相关资源,成立重大项目代办机构,培育代办员;涉建部门建立“帮办”机制,明确帮办员队伍。属地代办机构(代办员)负责提供全流程审批事项的代办服务;涉建部门(帮办员)针对审批流程中涉及部分市级权限事项,为基层代办员提供帮办服务。加强对“代办”、“帮办”队伍的业务培训,市、辖市(区)、镇(街道)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周密制定本级“代办”、“帮办”服务培训方案,确保为重大项目提供规范精准的指引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围绕推进重大项目效能提升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见到实效。 (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推进重大项目效能提升工作涉及部门多、事项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搞好考核、注重实效 定期对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工作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客观全面、公平公正、积极主动地进行监督测评,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大项目效能快速提升。 (四)巩固成果,长效提质 各成员单位要把握中央“六稳”“六保”工作总基调,适应疫情常态防控大背景和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巩固重大项目效能提升工作成果,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创优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质量,为保障重大项目效能提升顺利推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