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窗口服务规范( 试行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省政务办
 

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窗口服务规范

(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务办:

现将《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大力推广宣传,切实遵守践行,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树好窗口服务形象。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江苏省政务服务系统窗口服务规范

(试行)

(“十要十严禁”)

一要利企便民 ,优质高效 ;

二要着装规范 ,亮牌上岗 ;

三要用语文明 ,举止得体 ;

四要微笑服务 ,自然亲和 ;

五要首问负责 ,跟踪办理 ;

六要一次告知 ,全面准确 ;

七要一窗受理 ,集成简约 ;

八要柜面整沽 ,物品有序 ;

九要正视评价 ,追求满意 ;

十要创先争优 ,树好形象 。

一是严禁语气生硬,态度蛮横。

二是严禁与服务对象争吵,刁难服务对象。

三是严禁推诿扯皮,超期办理业务。

四是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五是严禁打击报复投诉举报者。

六是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

七是严禁占用公务资源、浪费工作时间的行为。

八是严禁在办公区域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九是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窗口办公区域。

十是严禁在工作日饮酒及在禁烟区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