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内资企业登记权限调整扩大
发布日期:2020-12-16     来源:审批局
 

按照市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常政务办[2020]31号文件规定,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权限钟楼区范围内由原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下调整扩大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企业法人,区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区级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

区行政审批局、授权的市场监管分局履行内资企业登记权限为:除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市级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市政府批准成立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在钟楼区范围内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企业法人(除区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区级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其它由市级登记机关决定直接登记的企业外,由区行政审批局、授权的市场监管分局进行登记注册。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常州市企业登记“一城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市监办[2019]136号)继续执行,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在市局、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武进区登记窗口按“一城通办”模式办理内资法人企业设立登记。(潘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