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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2020年度自查报告提交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01 来源:市场监管局 |
钟楼区各获证企业: 为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38条和原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48条等有关规定,按照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现在组织全区获证企业开展2020年度自查报告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加强对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的监督管理,持续稳定提高获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及时了解和掌握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测手段与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符合性情况和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二、提交范围 全区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除新获证未满一年企业外,均须提交上一年度自查报告。 三、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四、提交方式 建议获证企业采取网上提交方式。登录网址:http://wssb.czamr.net/login.action,登录账号是获证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sjsb@2018。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 操作要领:打开网页后,点击左侧导航菜单中“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再点击主界面的”+添加”,在弹出窗口的“自查主题”栏中选择“开展获证企业2020年度自查”,生成可供下载的“自查报告模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年度自查报告后打印、签字、盖章,扫描上传,提交即可(详见附件)。如企业有多张许可证的,可分别填写自查报告后合并为一个扫描文件上传。 对不具备网上提交条件的企业,可将纸质自查报告提交至钟楼区市场监管局,由钟楼区市场监管局帮助企业上传。 五、有关要求 1. 真实、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是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法定义务,各获证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持续保持发证时规定的条件。 2. 获证企业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或者在年度自查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附件:《常州市智慧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云平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端操作手册.doc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