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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仲裁院落实“两在两同” 高效稳妥处理集体争议案件
发布日期: 2021-12-08    来源:审批局  浏览次数: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落实“两在两同”号召,完善预防调处机制,快立案、快审理、快研判,利用要素式审理模式,高效稳妥处理一起涉及85人金额100余万元的集体争议案件。办案周期由传统的45天至60天缩短至18天,大幅度缩短了办案周期,提升了仲裁效能,优化了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专案专办,优立优审。因集体争议案件存在不稳定因素,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仲裁院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专案专办,优立优审、速审快结。区仲裁院及时联系被申请人采取远程证据交换的形式确定了最短的审理时间,同时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答辩期。

二是要素办案,快速调解。引导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律师确定案件基本要素,做到案件信息“一目了然”,围绕案件要素开展审理,在审理时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直接予以确认。加强与劳动者和企业的沟通交流,分批多次听取了解劳动者和企业的意愿,消除双方顾虑,促进了劳资双方的调解意愿的有效达成,并快速组织调解。用短短的18天时间,根据不同的申请出具了85份调解书。

三是源头治理,优化营商。以“流动仲裁庭”为抓手,普法促守法,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建立群体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探索裁决一案、化解一片的新路径。当好风险问题“预警机”。营造仲裁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同心聚力,凝聚起推动仲裁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区人社局 朱云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