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财富聚集效应使得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成为公众关注热点,各种打着“区块链”技术旗号的骗局也层出不穷。
案件回顾:“普洱币”特大集资诈骗案
2018年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致使数千名投资者被骗资金3.07亿元。
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平台对外宣称,其发布的“普洱币”,是一种以海量藏茶为抵押的虚拟货币,投资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洱币”都有对等实物藏茶作为抵押,投资人可将“普洱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买卖,并在境外设立服务器,以此赚取差价。
然而,侦查发现,其买卖价格的变动由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洱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而该公司则通过“趣钱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特征:
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犯罪分子多通过互联网沟通、收支资金,具有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等特点。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并假借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从事诈骗活动,致使不法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较大。
二是隐蔽性、诱惑性较强。新型非法集资利用“区块链”等热点概念炒作,包装成“高大上”的技术创新项目,曲解国家政策,或利用名人站台宣传,普通公众难以辨别,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同时,通过后台控制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营造高盈利假象,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具有较强的诱惑性。
三是存在传销、诈骗等多种违法风险。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实则“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区处非办风险提示:2021年5月,我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非法集资的定义、防范方式以及处置办法等内容。对于游离在灰色地带的区块链、虚拟货币、交易场所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性,一旦发现区域内有企业从事相关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对于此类非法集资诈骗,我们应保持理性,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切勿麻“币”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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