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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钟楼区制定出台了《钟楼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为规范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数字政府建设机制保障,区政府办公室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4号)等文件精神,在2021年印发的《常州市钟楼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钟政办发〔2021〕45号)基础上,修订完善了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向全区各板块、各部门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网上公示一个月,在吸收采纳各方建议的基础上,对文件进行了论证完善,最终形成《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七章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主要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管理内容,明确了区保密局、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城运中心及各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
2.项目计划及资金管理。主要明确了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申报、编制以及经费安排相关规定。
3.项目评审。主要明确了项目评审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流程。
4.项目实施。主要明确了项目启动的实施条件、管理责任、网络安全管理等要求。
5.项目验收及运行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实施完成后竣工验收流程和材料、绩效自评价、年度情况报送及运行维护经费安排的相关要求。
6.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接受监管的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后果。
7.附则。主要补充说明了现有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相关要求以及《办法》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