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申骞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局长;
任命刘华清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杨文娟同志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向前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北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俊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新闸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马良甫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北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徐敏珠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戴国俊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范文彬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唐云飞、余伟、王明、汪寅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玉伟、王俊、刘丽娜、谢国贤、丁贵东、巢丽娟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燕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五星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华昕、孙天津、袁煜、黄运显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马良甫、朱全坤、杨高飞、吴怀君、陈莉娟、周霞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竺晓曙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五星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聘任陆庭中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大常委会南大街街道工作委员会兼职副主任。
免去许新一同志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黄仁才同志为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良甫同志辞去常州市钟楼区
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常州市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马良甫同志辞去常州市钟楼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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