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常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常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钟楼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配套制度,指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孙益锋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施宏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方国友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许 俊 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夫先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向阳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 婧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方国友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