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钟楼区政府各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常州钟楼”门户网站(zl.chang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钟楼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大道88号810室,邮编:213023,电话:88890810)。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15年钟楼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遵守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制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
2、突出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常州市钟楼区区级机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常州市钟楼区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钟楼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区政府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文件,并就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做到及时公开。
3、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下属单位网站进行梳理完善,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按照《条例》要求,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每文必审查,并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全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方面的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民生、环保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信息。
公开了区级机关部门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信息。
公开了各部门收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3.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市民通过“常州钟楼”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子栏目可查阅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区档案局汇集了区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上网有困难的群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等方面,均已按照申请人要求的答复方式予以反馈。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全区有6起对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其中5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起撤销复议申请;有1起行政诉讼,最终撤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区未有对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取得了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系统性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上级要求,回应群众关切,狠抓推进落实,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1、强化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适时召开信息员培训和座谈会议,及时检查并整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加强政务网站的管理维护,做到更新及时、条目清晰、内容准确。指导政府各组成部门做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
2、完善机制。严格遵守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新闻发布、舆情互动等制度。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镇、开发区、各街道和区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及时通报和考核相关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开拓创新。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公开方式,加强群众互动,使政府信息以更灵活便捷的形势传达到群众身边。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