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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为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家、江苏省、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因地制宜”为原则,全面推进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扩大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我区累计完成不低于50%的进度开展居住小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步推进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区南大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70%的基础上,我区共完成52个居住小区、106个单位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完成50%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1座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完成1座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完成1座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3个行政村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
进度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30%分类点位的分类设施建设;2018年9月底前,完成80%分类点位的分类设施建设; 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常州市政府与辖市区政府签署的《2018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中工程项目表的时序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阶段进度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分类制度体系
1.健全配套制度。制定《2018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建立引导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我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内容,纳入物业管理专项检查的内容,并与物业管理项目的创优达标等考评挂钩。
(二)完善分类处理体系
1.加快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建设。我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年底前完成该项目,并投入运行。
2.推进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1座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1座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建设;完成凌家塘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完成项目前期手续。
(三)创新分类试点方式
在我区范围内选取龙船浜小区,学习“厦门模式”,创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手段,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创新政府与市场的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
(四)强化日常管理工作
1.做好已建成垃圾分类点位的运行管理。各相关部门应做好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落实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并做好分类收运台账;坚持开展垃圾分类长效宣传指导,努力引导市民参与分类。对于2016年及之前完成的分类试点小区,应完成对标提升改造,并强化日常运行管理。
2.做好已投运分类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对已建成的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农村易腐烂垃圾分类设施的运行进行管理,确保设施运行规范、正常,并做好运行台账。
3.做好分类垃圾的专项收运处置。区城管应持续做好有害垃圾的专项收集暂存工作,交由市城管部门委托的有相应危废资质的企业分类运输和处置有害垃圾。积极探索玻璃、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渠道,。
(五)深化宣传教育培训
1.面上营造分类氛围。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广泛依托各类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分类宣传, 切实扩大垃圾分类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2.线上开展针对宣传。针对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小区、村庄等不同区域的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重点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分类知识普及教育,培育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从而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3.块上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包含分类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指导员、志愿者等的分类工作队伍。通过培训,传递分类知识,明确要求,有效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理论和操作水平。
4.点上做实宣传教育。按标配备分类指导员,充分发挥分类指导员的指导作用,每个季度至少开展1次分类指导活动,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指导镇(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区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强化综合协调、培训指导、督查考核;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制定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强化日常沟通交流。组织各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合力推进下阶段工作的开展;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联络员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半月报表,月报告,半年度、年度总结制度,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区城管局要求及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数据,按时完成相关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
(三)落实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按照市、辖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划分,由市、辖市区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四)强化考核考评
1.组织条线考核。制定区考核办法,从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推进情况、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考核,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目标任务,巩固促进分类长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2.开展长效考评。每年将上一年度已完成的垃圾分类小区纳入区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体系,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将围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和分类效果对各相关部门开展长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