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了统筹安排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快法治钟楼建设,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组织报送钟楼区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就2018年度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实施情况,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立项。
二、报送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工作计划以及法律、法规依据等做出说明,并填写《钟楼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三、各级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请由区政府法制办汇总、整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要求和年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需要综合论证,提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并负责督促落实。凡应报未报或虽经申报未获批准的规范性文件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四、对未列入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或者部门临时提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原则上不予通过。因特殊情况确需制定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办理。
附件:钟楼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钟楼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规范性文件
拟用名称
制定的必要性
法定职责依据
拟确立的主要
制度和措施
报送草案时间
拟出台时间
单位主管领导
起草科室及起草人
填表说明:
1.报送草案时间是指起草单位于何时将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正式报送区政府的时间;
2.单位主管领导是指本单位专门督促和指导该规范性文件项目调研、起草工作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