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钟楼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楼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目标
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
高质量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一)及时发布各项重大政策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部门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
部门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和频次等,作为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向社会发布。
区各有关部门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区编办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应公开尽公开答复全文。
(二)贯彻落实重点领域公开任务
重点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施工合同备案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工作。
区发改局、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政务办
单位
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救助对象认定、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信息,注重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区委农工办,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钟楼环保局
贯彻落实国家最新部署,切实抓好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继续深化区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持续推进其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量质并举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履行重大政策“第一发言人”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区政府办,各有关
联合政策制定业务部门解读重点政策,把企业群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进行解读,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提升政策的传播和推广效应。
(四)及时高效回应社会重大关切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两微一端”等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我的常州”APP建设工作。
区委宣传部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委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重点做好就业社保、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引导社会预期。
区教文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房管局、安监局、钟楼环保局等有关单位
适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定期开展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区政务办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
区编办、政务办、法制办
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推出更多的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
区编办、
政务办
(六)让企业群众到大厅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企业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继续深化“3550”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公开涉及市场准入方面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
区编办、政务办、市场监管局
以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为载体,以数据共享应用为抓手,配合市电子政务中心建设市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重要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逐步实现政务信息数据全市共享共用,为“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
探索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整合政务服务大厅现有资源,推出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材料填报模拟展示,以及建议投诉等功能,为居民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七)深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
优化提升12345政务热线平台,建立政务服务线上互动渠道,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咨询和协同办理,统一接受企业群众投诉建议,完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一号答”咨询问答知识清单,开通“一号答”服务导航,提供在线解答。
按照全市部署,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政务热线,除确需保留的和紧急类热线外,其他的全部整合到同级12345热线平台。
(八)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制度
全区各主管部门要重点推动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区发改局、教文局、民政局、卫计局、钟楼环保局等有关部门
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好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好本地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撑
(九)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根据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区政府办、法制办
(十)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文办理中的政务公开程序,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十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
结合新条例出台,加快落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相关要求,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注意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提前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组织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十二)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标识管理。加强信息内容建设,丰富网站信息资源。强化信息资源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便捷性和结果展现的科学性。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区级政府门户网站整合迁移任务。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依托,建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年底前实现网民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信息的集中处理。
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建设,统筹整合贯通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数据采集、管理、应用和安全工作。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集中的公共数据开放网站,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