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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房管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19619/2019-00002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房管局
产生日期: 2019-01-08 发布日期: 2019-01-0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主要总结了房管局2018年以来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党建方面的工作。
钟楼房管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钟楼房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房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区重点工作,紧扣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这一主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住房保障工作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我局积极做好与省住建厅、国开行省分行、市房管局以及棚改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与各实施主体专项对接,协调解决棚改推进中的具体问题。2018年,市政府下达钟楼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000套(户)、基本建成2000套(户)。董家塘地块、新闸高新产业区西部地块等8个棚改项目已进行征收(拆迁),新开工2291套(户)、基本建成2291套(户),提前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11月份,西林街道许家村地块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和甘林小区2.2期、华林家园三期棚改安置房项目获得省棚改专项债券资金7.8亿元。

我局与区民政局、属地街道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以民为本,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围绕“智能化年审”开展具体工作。目前,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安置122户,发放新申请租金补贴222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6户,共有产权房10户,租金补贴年审426户,实物配租年审2685户,做到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保尽保。

(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和要求,我局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信息平台相关工作。对29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产权人发放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督促解危,同时抄送属地街道。对上级部门房屋安全文件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在汛期、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布置各街道开展房屋安全应急专项排查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对排查出的疑似危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及时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并落实监控措施。对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督促危房所有权人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通过加固或修缮实施解危,无法解危或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市房管局工作安排,我局今年对西新桥二村14幢房屋(415户、约2.9万平方米)开展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内容包括外墙修补粉刷、楼道出新、构件除锈上漆、破损雨水管更换等。为做好这一为民办实事工作,我局多次邀请市房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局、区城管局、荷花池街道等单位召开西新桥二村专项整治工程协调会议,对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无证建筑、居民配合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和交流。工程于10月份开工,预计12月底完工。

(三)公房管理工作

加强公房管理,强化内控机制,对直管公房承租人擅自破坏房屋结构、转租等违反公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5月、10月,我局两次开展公房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对房屋结构、电气线路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治理,全年维修公房90户、3450平方米。我局联合委托管理单位对1039户公房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放房屋安全友情提醒800份,告知住户用电、用火等方面安全注意事项。节假日期间,落实值班值守,我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公房进行巡查,及时了解、掌握房屋安全状况信息,确保公房住户居用安全。公房租金征收率95%,户名变更11户,房改售房14户。

二、大力创新物业监管工作

(一)物业监管工作

1、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考核

根据《2018年钟楼区和谐物管工作考评细则》和《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考核指标》,结合文明城市四个季度测评及长效管理月度考评,对辖区内各街道的物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宣传部要求,向各街道讲解今年物管工作考评细则和要求,并对新、次、二类小区物管事项及长效管理、文明城市进行了综合考核。在考核中发现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管。年终考核将结合“诚信物业、美丽家园”主题活动同步进行。

每月积极配合市局第三方对物业管理项目双随机考评工作。会同各街道对辖区内物业项目按照考核标准逐条进行指导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及时整改。针对有些不积极配合的物业,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企业,对其当月的信用评分进行相应扣减。2018年1月至今,我局在市局第三方“双随机”考评中名列第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小区物管会推进和业委会成立与换届的指导工作

严格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物管会和业委会的成立和换届进行监督和指导,并要求全部信息备案。今年新成立业委会备案7个,换届业委会备案6个;新成立物管会备案6个,物管会变更备案3个。目前累计业委会备案56个,物管会备案102个。

3、服务项目备案和接管保证金收取

2018年服务项目进行备案的28个,累计备案项目共190个,并落实有效监管工作。全年住宅项目接管保证金收退9家,根据服务面积和约定的不同,除退还后还累计共收接管保证金共计332.8万元。为服务项目进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物业承接查验及基础工作

根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在没有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主动探索,逐步完善承接查验相关文本。要求辖区内新交付小区的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必须进行承接查验,按规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属地街道和区房管局备案。目前已累计备案18个,对以往交付项目的资料正在督促收集完善中。

5、参与小区物管用房验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今年我局共参与9次新交付小区物管用房的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交付给小区业主。

6、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监管

根据市房管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一)建设项目立项批文(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土地使用批文或使用证明(五)用地规划红线图(六)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七)地名批复。2018年对5个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了备案,截至目前累计物管区域备案20个。

7、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

根据《省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对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的公告具体标准,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2018年市局表彰省级示范2个,市级示范4个,市级示范复验1个。

8、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吸取国内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安全制度健全,设施设备完好。我局要求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物管科(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本辖区内物业项目100%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确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9、随着住宅小区的逐步老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老小区提升改造、环境整治工作一直是政府关系、居民关注的热点。根据今年省、市、区各级要求,荷花池街道西新桥三村被作为常州市改造试之一。结合西三村实际情况,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逐步推进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改造工作。预计于2018年12月中旬,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并通过验收。通过此次改造,提升了居民生活品质,改善了老小区居住环境。

(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和长效管理工作

1、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按照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要求,我局每周对区文明办巡查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至今先后完成了区文明办督查通报的326个问题及数字城管平台52条物管项目(包括非物管项目)的整改问题。督促街道和物业及时处理,并拍摄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进行反馈,按时反馈答复率100%。同时对区有关工作组督查的住宅小区问题及时整改和反馈。

积极组织推进市房管局关于开展“诚信物业、美丽家园”主题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打造精美钟楼,建设美丽家园。我局分别于2018年5月31日、7月20日和7月26日,三次召开“诚信物业、美丽家园”活动推进和部署会,由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物管科(办)及辖区内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会上对该主题活动进行了发动、宣传、部署和落实。要求各街道和物业企业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物业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营造小区宜居生活环境。经过我局、街道和物业企业共同努力,2018年9月、10月在市局组织的抽查中,我局两次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2、长效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长效管理考核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我局根据新的考评细则、考评时间积极做好各阶段的重点工作。走访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所属社区、街道进行宣传、培训,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有余地、不留死角,抓好重复回潮问题。确保该工作进入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轨道上来。对小区进行不定期督查,查出问题告知物业限期整改。在街道和社区的协同督促下,整改率达100%。同时,及时处理好12319平台投诉电话968个,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均积极处理,落实整改率100%。今年共有108人次到156小区检查,共了1580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

根据《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我局负责辖区内维修资金使用的受理、审核、指导、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2018年维修资金窗口受理一般程序:报修收件4069件,现场查勘4037件,使用申报4975件,使用审核3400件,结算申报1853件,结算审核959件;应急程序:报修收件479件,现场查勘479件,使用申报731件,使用审核644件,结算申报942件,结算审核494件。一般程序和应急程序累计:报修收件4548件,现场查勘4516件,使用申报5706件,使用审核4044件,结算申报2795件,结算审核1453件。

三、认真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责任

(一)积极做好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审核工作

去年10月9日起市局将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注销、商品房现售备案等相关业务权限全部下放至我局。我局继续做好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审核工作,进一步精简办理流程,将风险评估和(预)销售许可的现场踏勘合二为一,缩短办理时间,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截止到11月20日,开展预售项目风险评估32件;发放预售许可证30张;发放现售备案证8张;办理预售变更2件;办理合同数据修改16件,合同备案注销423件。

(二)积极推广商品房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

为加强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效降低预售商品房交付风险,我局积极推广商品房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模式。截止11月20日,我区共有22个项目落实了托管,托管总面积达46.39万平方米。目前托管项目建设进度、房屋销售及归集情况在正常有序推进。

(三)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与房产信息中心合作,编辑出版每月一期的《钟楼区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内容涵盖全区商品房销售情况、二手房交易情况、存量房去化情况、楼市政策解析等方面。报告及时报送钟楼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四)2018年1-11月钟楼区房地产运行情况

1-11月,商品房成交72.3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3.56%;商品住房成交52.6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2.09%。商品房均价12519元/平方米,同比上升41.06%;商品住房均价13083元/平方米,同比上升29.23%。商品房新增供应72.5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4.08%;商品住房新增供应64.7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1.65%。

至11月末,商品房累计可售余量为212.5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3.51%;商品住房累计可售余量为19.5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2.12%。按照前12个月的月均销售速度,商品房累计可售余量的去化周期约为28个月,商品住房累计可售余量的去化周期约为4.87个月。

四、有序开展党建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一是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有关文选及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二)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完成了2017年度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二是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三是进一步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对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发生。

(四)深入开展党员义工、献爱心和帮扶活动。一是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党员义工365行动,组织全体党员上路除雪、参加“一袋牛奶的暴走”及“慈善一日捐”等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及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1名,慰问结对社区、村困难党员4名,慰问退休职工及老党员11名;三是积极开展阳光扶贫帮扶活动,对4名帮扶对象按要求进行入户走访帮扶,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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