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1号)、《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61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区委编办会同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共同制定了《常州市钟楼区镇(街道)权力清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常州市钟楼区镇权力清单》共193项,其中,行政处罚12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39项。
《常州市钟楼区街道权力清单》共146项,其中,行政处罚116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
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附件:1. 常州市钟楼区镇权力清单
2. 常州市钟楼区街道权力清单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