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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垃圾分类系统,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提升垃圾分类成效,现将区城管局起草的《2021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区政府审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5月8日前,以邮寄、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通信地址:常州市洪庄路2号411室钟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分类科
电话:81986071,电子邮箱:1980272569@qq.com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2021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125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城管〔2019〕301号)、《2021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城乡统筹、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分类系统更加健全、垃圾分类链条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成效有序提升,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钟楼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建成区新增达标小区52个,达标小区累计完成比例不低于30%,达标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0%、参与率≥80%、准确率≥80%,其中:“两定一撤”小区≥20个、四分类试点小区≥5个;建成区新增1个街道(镇)实施垃圾分类全域市场化;实现可回收物分拣能力全覆盖。
进度要求:各具体实施单位在2021年4月底前,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内容;5月底前,组织推进建设招标;6月底前,完成招标,签订合同,进行现场踏勘;7月份进入施工阶段;8月底前,完成省级达标小区创建;9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组织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制度体系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常州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指南》,优化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各开发区、镇(街道)根据《2021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内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规范化配置;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与成效。
(二)完善分类系统
1.优化前端设施配置。各开发区、镇(街道)要以达标小区创建为契机,以“两定一撤”为导向,以“四分类”为趋势,进一步优化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配置。2021年新增达标小区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达标小区创建标准、《常州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指南》要求开展创建工作,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小区落实新标准要求。
2.健全中端收运网络。各开发区、镇(街道)应建立健全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衔接的收运、暂存设施设备。配足配齐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明确收集品种,实行密闭运输,提高机械化收运水平;充分利用环卫设施、物业用房等设施设立可回收物转运站,满足可回收物临时储存需求;对照现行环保要求对已建成有害垃圾临时储存场所的设施选址、空间布局、标识标牌等进行整改落实,适当增加有害垃圾临时储存场所的设置数量,保持合理的收集辐射半径。
3.补齐末端处理短板。完善可回收物回收点、转运站、分拣中心全链条设施网络体系,钟楼区鼓励建设覆盖全区域的大型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统筹建设农村易腐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实现涉农镇(街道)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建成区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厨余垃圾分类的区域应同步配套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应满足厨余垃圾的处理需求。
(三)强化运行管理
1.实施科学管理。开发区、镇(街道)要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垃圾分类运行管理,2021年,钟楼区在建成区选择1个街道(镇)实施垃圾分类全域市场化。通过市场化企业参与街道(镇)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促进分类成效提升。区城管局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垃圾分类业务监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将垃圾分类相关数据纳入监管平台进行统筹分析,科学评价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2.落实长效管理。开发区、镇(街道)精准落实垃圾分类系统各段各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科学合理确定运输频次、时间和线路,确保满足所有垃圾分类小区、单位、行政村的分类收运需求。坚决禁止“先分后混,混收混运”,促进垃圾分类取得实效。巩固提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标小区等示范试点的工作成效,规范运行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分类链条规范有序运转。
(四)拓宽宣传渠道
1.营造分类氛围。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领、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垃圾分类政策措施与成效,各开发区、镇(街道)全年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行政村等活动,每个季度不少于10次,发动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垃圾分类。
2.普及知识技能。建立区、街道(镇)两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辖市区对街道(镇)、街道(镇)对社区村委至少开展面向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1次;运用搭载在“我的常州”APP、“常州微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中的线上“垃圾分类词典”,为市民开展垃圾分类活动提供实时指引;充分发挥垃圾分类科普基地的宣传阵地作用,每季度至少依托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开展1次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
3.落实示范带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检查;区教育局要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教育,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校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各学校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体学生参与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促进解决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开发区、镇(街道)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区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稳步实施、全面完成。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通过形成条与块、上与下的闭环责任链,系统化、联动化、协作化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具体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宣教培训、分类督导、运行管理等,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提高其分值占比;由区城管局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开发区、镇(街道)开展综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开发区、各街道(镇)要加强垃圾分类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做好整改落实。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垃圾分类相关责任主体、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将各部门开展落实自身、本行业、本领域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四)增强执法力度。区城管局要牵头建立执法制度,针对违反《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行为,细化违法处罚程序,统一处罚裁量基准,统筹部署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开发区、镇(街道)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增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加强对垃圾分类不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开发区、镇(街道)全年要形成1个以上典型案例,以此督促引导垃圾分类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
附件1:2021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 2021年钟楼区城管局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清单
附件3:2021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2021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辖市(区)
达标小区
“两定一撤”
小区
四分类试点小区
全域市场化
街道(镇)
1
北港
6
2
0
荷花池
8
3
新闸
4
西林
5
南大街
五星
12
7
永红
14
合计
52
20
备注:开发区、各街道(镇)实际完成数量不少于本表下达的数量。
附件2
2021年钟楼区城管局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清单
钟楼区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宣教中心)建设
钟楼区垃圾中转站智能称重系统建设
钟楼区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建设
附件3
2021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为高质量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根据《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配备配置指南(试行)》《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2021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为原则,按照管理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真实反映各开发区、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科学考量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二、考核对象
开发区、各镇(街道)
三、考核范围
全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乡区域。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并行方式。
(一)季度考核
主要考核开发区、镇(街道)分类小区、分类单位、分类行政村的分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餐厨垃圾收运情况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满分100分。
(二)年度考核
主要对开发区、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的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实效管理、亮点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纳入开发区、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五、考核方法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采用明查与暗访、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度、年度分别开展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1、附件3-2)。
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从镇(街道)完成清单中抽取同等数量和类型的小区、单位、行政村等分类点位,对照《2021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季度)》(详见附件3-1)开展考核评分。
按照《2021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及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年度)》对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及治理工作开展考核,季度考核均分在年度考核总分中占30分(详见附件3-2)。
六、考核结果和应用
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将在考核结束后通知镇(街道),相关单位应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报送整改情况、坚持巩固长效。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相关指标,并作为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评先争优的主要依据。
附件3-1
2021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季度)
名称
考核项目
考核名称
考核内容
分值
每处(个)扣分
得分
现场考核(共80分)
基础设施(共30分)
收集设施破损
分类收集容器缺失、破损、缺盖
宣传设施破损
分类宣传设施破损、缺失
收集设施不足
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宣传设施数量不足
收集容器不达标
分类收集容器颜色、标识不符合市级标准
有害垃圾收集
小区、行政村(自然村)有害垃圾未采用专用收集容器
位置设置不达标
分类收集容器设置位置不固定,地面未硬化
宣传内容不标准
分类宣传内容不符合市级标准
收运车不规范
分类收运车车身两侧无醒目易识、规范的分类收集标识
易腐垃圾去向
易腐垃圾无去向或去处非生态处理场所
环境秩序共(30分)
餐厨垃圾收运
餐厨垃圾未应收尽收。
15
收集容器脏污
分类收集容器表面有污垢,分类标识脱落、不清晰,摆放不规范
宣传设施脏污
分类宣传设施有污垢,宣传内容残缺模糊、有遮挡
收运车脏污
分类收运车存在跑冒滴漏,车身分类标识模糊、破损或遮挡现象
投放收集处理共(20分)
垃圾清运不及时
分类收集容器内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
垃圾混投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存在混投现象
垃圾混收混运
分类收运车混收混运已分类的生活垃圾
处理设施异常
易腐垃圾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或停运
分类宣传(10分)
分类宣传报道(10分)
分类宣传
每季度至少开展10次分类宣传指导培训活动,至少依托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开展1次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
分类报道
每月上报垃圾分类宣传报道不得少于三篇
分类建设(10分)
季度目标建设情况
按实施方案进度要求推进相关项目
10
扣分项
上级考核扣分问题每处(个)从总分中扣2分。
附件3-2
2021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年度)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评分细则
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15分)
组织领导
(2分)
1.各开发区、镇(街道)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查阅资料
未制定不得分
2.各开发区、镇(街道)制定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督查执法
(8分)
1.建立垃圾分类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工作督查,通报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并落实整改,有整改记录
无督查通报及整改记录的不得分,其他不符情形酌情扣0-6分
2.全年形成1个以上执法案例
未开展,不得分
宣传教育
(5分)
1.全年在区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
少1次扣1分
2.辖市区对街道(镇)至少开展面向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1次
未开展,不得分;其他不符情形酌情扣0-2分
3.全年被省、市平台录用不少于1篇
1篇未录用扣1分
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85分)
年度目标
(25分)
1.对照省、市标准及进度要求完成达标小区创建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数量分占比20%、质量分占比80%,根据考核情况综合给分,未有任务的街道按其他街道平均分扣分。
2.完成“两定一撤”小区、四分类试点小区创建
3.建成区1个街道(镇)开展垃圾分类全域市场化
4.建成区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四分类小区配套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处理需求;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实现全覆盖,逐步实现涉农镇(街道)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日常工作(30分)
分类小区、分类单位、分类行政村、垃圾房改亭的分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30
现场查看
2021年季度考核平均成绩*30%
分类效果 (5分)
已分类小区分类“三率”≥80%。实施垃圾分类的实效小区分类参与率≥80%、准确率≥80%,知晓率≥90%。
每项每低于要求1个百分点扣0.3分。
上级考核 (5分)
全年上级考核发现问题。
上级考核扣分问题每处(个)扣0.5分,全年上级考核问题累计超过10处的扣5分。
投诉曝光 (5分)
省级、市级媒体曝光、区举报平台曝光问题,群众投诉举报。
省级曝光一次5分,市级曝光一次3分,区级曝光一次2分,群众投诉举报核实后每次1分。
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10分)
拆迁垃圾规模化集中资源化利用率=拆迁垃圾规模化集中资源化利用量/拆迁垃圾产生量。
拆迁垃圾规模化集中资源化利用率低于100%的街道扣10分,未有拆迁项目的街道按其他街道平均分扣分。
亮点工作 (5分)
1.可回收物转运站数量和容量满足可回收物临时储存需求,可回收物分拣能力全覆盖,可回收物链条健全、运行规范有序
未开展,不得分;其他不符情形酌情扣0-1分
2.街道(镇)开展垃圾分类全域市场化
未建成,不得分
3.分类点位(如小区、单位、行政村、全域试点镇/街道)、处理终端作为优秀示范案例供市级及以上单位参观、学习、考察
未开展,不得分;有一个得0.5分
4.工作成效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正面批示或荣誉;特色、创新工作举措,可在常州范围内复制推广
5.小区装修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
注:如遇省市考核标准发生调整,以省市标准为准。
关于《2021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2021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精细化水平,是打造美丽钟楼的重要举措,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125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城管〔2019〕301号)《2021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对今后一个阶段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021年,建成区新增达标小区52个,达标小区累计完成比例不低于30%,达标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0%、参与率≥80%、准确率≥80%,其中:“两定一撤”小区≥20个、四分类试点小区≥5个;建成区新增1个街道实施垃圾分类全域市场化;实现可回收物分拣能力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规范化配置。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稳步实施、全面完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与成效。
(二)完善分类系统。优化前端设施配置,健全中端收运网络,补齐末端处理短板。不断完善可回收物回收点、转运站、分拣中心全链条设施网络体系;统筹建设农村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和建成区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实施厨余垃圾分类的区域应同步配套处理设施。
(三)强化运行管理。2021年选定新闸街道实施垃圾分类全域市场化。区城管局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垃圾分类业务监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将垃圾分类相关数据纳入监管平台进行统筹分析,科学评价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精准落实垃圾分类长效管理,坚决禁止“先分后混,混收混运”,巩固提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标小区等示范试点的工作成效,规范运行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确保分类链条规范有序运转。
(四)持续拓宽宣传渠道。与主流媒体深度融合,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领、正面引导,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技能。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落实示范带动。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系统、科学地梳理了2021年钟楼区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进度及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理顺了垃圾分类的实施体系,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本方案的引导下,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增强执法力度等四个抓手,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21年城乡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