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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05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区政府办印发了《钟楼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对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有助于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5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对今后一个阶段全区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我区自建房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部署的“百日行动”要求,8月份完成全区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排查,确保管控到位。各板块对本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逐户逐栋排查,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完成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进度要求:2022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6月底前,各板块对本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逐户逐栋排查,基本完成我区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实施高位协调。成立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区法院、各板块、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同负责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细化排查环节。自建房排查阶段主要有四方面环节:一是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确保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全区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在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进行逐户逐栋排查;三是对排查内容进行明确,包括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合法合规性等内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安全和上部结构安全进行排查;四是对排查方式进行优化,通过产权人自查、乡镇(街道)排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部门监督核查等方式进行排查。

(三)明确整治内容。对经营性自建房、D级危房、既有建筑整治、农村房屋整治、部门联动清查违法违规等五个方面整治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时序进度,确保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区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健全长效机制。加大自建房安全宣传力度,健全自建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严控增量风险、加强准入管理、动态发现隐患、加强鉴定管理、加强新建管理、推动信息共享等六个环节进一步健全自建房安全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第一时间整治、持续跟踪整治效果。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房屋安全列入对各板块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板块、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加大对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问责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联合纪委等部门约谈相关负责同志。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针对国家和省、市自建房专项整治要求,根据自建房排查和整治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新思路、新方法,明确了实现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自建房整治具体任务要求。主要特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方案》中明确成立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各板块、各部门参照区级体系建立相应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实施方案。各单位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报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压实各方责任。《实施方案》明确了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告知使用人房屋安全状况。开展经营活动的产权人(使用人)承担房屋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各板块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协调、具体抓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支撑保障。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专业技术支撑和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板块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涉农的镇(街道)明确乡村建设综合管理机构,切实强化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加强专项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治安维稳等工作。区级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用于隐患排查、安全鉴定、技术服务等工作。

相关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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