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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区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467/2022-00418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政发〔2022〕31号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7-08 失效日期: 2025-02-13
内容概述: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2022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2022年6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2022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

政策解读:

  • 《2022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区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钟政发〔2022〕31号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2022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21〕5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城管〔2021〕15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21〕48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市“532”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积极推动美丽常州建设,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为形成实施“532”发展战略的强大胜势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2年,聚焦成效提升,全区建成区新增垃圾分类达标小区71个,达标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90%、参与率≥80%、准确率≥80%;聚焦典型示范,建成区完成7个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创建,农村完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实现全区垃圾分类制度更加健全、垃圾分类体系更加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有效运转、垃圾分类氛围更加浓厚、垃圾分类成效有序提升。

进度要求:2022年6月底前,完成达标小区创建前期工作;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达标小区和示范创建的年度目标任务;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位协调

1.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调整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建立包括城管、发改、教育、生态环境、商务等主管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机构建设,制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与各环节主体的责任。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参照区级做法同步落实。(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 高位协调推动落实。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提出要求。区政府出台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加强推进过程中的督查和检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过实地调研、会议推进等方式开展督查指导,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以及区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指导,找出问题和原因,协调解决。建立高位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进会,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建立党建引领机制,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区级机关党组织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建立区、街道(镇)、社区(村)党组织三级联动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垃圾分类联动会议、组织垃圾分类联动活动等。将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以此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区委组织部、政法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源头减量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鼓励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制定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公共机构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督促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行业推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疫情防控用品除外)。积极引导区餐饮商会及会员企业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督促餐饮商会及会员企业践行“光盘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助力形成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制定绿色办公相关制度,推动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无纸化、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相应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相关制度措施,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查处,并定期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检查通报。(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文体旅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钟楼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分类体系

1. 优化提升分类投放系统。以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为宗旨,以“四分类+两定一撤”为基本要求,按照《常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将装配式、可移动的垃圾分类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时,实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同步对标。(区住建局、城管局、资规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全面规范分类收运系统。根据《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规范》,明确四类垃圾的收运管理要求。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严格落实规范内容,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增配、更新的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设有统一标识,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分类运输能力与四类垃圾分类收集量相匹配。根据钟楼区收运方案,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细化制定收运方案,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有序运行分类收运体系,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分类垃圾及时收运。探索建立公共机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专项收运体系。

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转运站三年改造提升,推进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新改建工作,完成钟楼区会馆浜、金色新城垃圾转运站改建项目。加强分类运输过程管理,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和作业扰民现象,严禁不同类别垃圾的混装混运,严禁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统筹提升分类处理能力。按照规划先行、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能力。(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一是统一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招标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其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市场化运行,推行平台统一管理。结合小区实际,推行收集屋、收集亭、组合桶标准化。推进典型示范,各街道完成省级示范小区各一个,省市达标小区任务完成。二是鼓励融合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预约、上门回收、线上支付、线下交易”收运可回收物,定时定点投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配备错时投放点位的模式,方便群众、降低成本、提升效能、全员参与。三是鼓励融合物业企业,政府提供首次分类投放设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的基础上,深入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分拣场所,派出分类兼职人员参与、指导、监督、管理、服务小区垃圾分类。(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养分类习惯

1. 营造分类氛围。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全区垃圾分类宣传计划。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垃圾分类科普基地的宣传阵地作用。(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实施精准宣教。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将垃圾分类宣教纳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本课程,根据市制定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制定垃圾分类课程计划,将垃圾分类融入日常课堂教学,定期开展知识普及、互动实践等校园垃圾分类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所在辖区的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活动,推动居民将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制定并落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提升分类成效。(区教育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广泛社会动员。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培训、监督等活动,定期开展全区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镇、街道定期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区文明办、民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分类成效

1. 典型示范带动。完成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单位实施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创新性。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在村、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探索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两网融合。全面梳理全区可回收物回收点、转运站、分拣中心等全链条体系建设与运行现状,制定并落实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规划或文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实现相关设施布局合理、回收利用渠道畅通。探索制定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的制度文件,打通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通道。(区发改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科学监管。逐步健全并规范将全区垃圾分类体系基础信息、运行数据等基础数据采集;根据《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工作方案》,打造“全链化管理、逐级化监管、数据化考核、科学化决策”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实现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的目标。调动居民垃圾分类主动性,推进可回收物市场化运作,规范可回收物积分或资金使用和管理,适时依托市级平台进行专项监管。(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督查考核

1. 坚持常态执法。区级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严格按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开展执法工作,落实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上报执法案件清单,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发文通报全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情况,以此督促引导垃圾分类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长效考评。根据垃圾分类工作重心的变化及时调整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中垃圾分类的考核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设置与管理、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垃圾分类成效等的考核,敦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日常管理。加强考评力度,区级对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持续开展长效考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印发考评通报,通报发送至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考评结果作为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点评会的素材。(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落实综合评价。区领导小组制定垃圾分类综合考核制度,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运行情况等。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组织考核1次,并印发考核通报。(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遇到重大问题。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根据区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稳步实施、全面完成。各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以及区相关部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化沟通交流。建立月度报表制度,相关单位、部门对照目标任务要求每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建立月度台账报送制度,相关单位、部门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每月报送相关工作电子台账,以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上传至住建部评估系统。

(三)落实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事权划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垃圾分类经费要侧重支持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分类宣传督导等方面。各级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各级垃圾分类专项经费。

附件:1. 2022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分解表

2.2022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2022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分解表 


序号

街道(镇)

达标小区

示范达标小区

示范村

1

高新园

(邹区镇)

0

0

1

2

北港街道

8

1

0

3

新闸街道

4

1

0

4

五星街道

17

1

0

5

永红街道

19

1

0

6

西林街道

3

1

0

7

南大街街道

10

1

0

8

荷花池街道

10

1

0

合计

71

7

1

备注:1. 实际完成数量不少于本表下达的数量。

2. 2022年达标小区目标任务中,应有不低于60%的小区在内部安装计量装置分别计量小区每日分类垃圾的收集量,并实时上传至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子系统。

3. 示范达标小区应源自2022年达标小区之中,且必须在小区内安装计量装置分别计量小区每日分类垃圾的收集量,在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点配置监控设备,并实时将分类收集量、监控画面等要素信息上传至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子系统。

4. 示范村以行政村为创建单元。

 


附件2

2022年钟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编号

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期限

(一)实施

高位协调

1. 落实

政府主体责任

1

设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机构建设,制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

区城管局

2022年6月

2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参照市级做法同步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机构建设,制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7月底

3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7月底

2. 高位

协调推动落实

4

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

区城管局

2022年7月底

5

区政府出台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

区城管局

全年

6

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过实地调研、会议推进等方式开展督查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区城管局

全年

7

建立高位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区、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推进会

区城管局

全年

(一)实施

高位协调

3. 建立

健全党建引领

8

建立党建引领机制,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区委组织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7月底

9

相关基层党组织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区委组织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10

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垃圾分类三级联动工作制度

区委组织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7月底

11

开展垃圾分类联动会议、组织垃圾分类联动活动等每月不少于1次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12

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

区委政法委,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7月底

(二)推动源头减量

13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鼓励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

区发改局、商务局、

市场监管局、

2022年7月底

14

配合市级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制定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底

15

公共机构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7月底

16

督促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行业推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提供可降解替代品(疫情防控用品除外)

区文体旅局

2022年7月底

17

积极引导区餐饮商会和会员企业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督促餐饮商会及会员企业践行“光盘行动”,营造浓厚氛围,助力形成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

区工商联

2022年7月底

18

配合市级制定绿色办公相关制度,推动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无纸化、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7月底

19

相应责任部门认真组织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相关制度措施,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查处,每月至少开展检查1次,检查结果及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并由区领导小组印发检查通报

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商务局、文体旅局、

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商联

全年

 

 

 

 

 

 

 

 

 

 

 

 

 

(三)健全

分类体系

 

 

 

 

 

 

 

 

 

 

 

 

 

(三)健全

分类体系

 

1. 优化

提升分类投放系统

20

按照省、市标准推进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9月底

21

将装配式、可移动的垃圾分类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资规分局

2022年7月底

22

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区城管局、资规分局、住建局

全年

23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时,实施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同步对标

区住建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12月底

2. 全面

规范分类收运系统

24

严格落实规范内容,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运输车辆分类标识,分类运输能力与四类垃圾分类收集量相匹配;有序运行分类收运体系,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分类垃圾及时收运。探索建立公共机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专项收运体系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25

细化制定收运方案,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7月底

26

增配、更新的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设有统一标识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27

推进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新改建工作,完成钟楼区会馆浜、金色新城垃圾转运站改建项目

区城管局

2022年7月底

28

加强分类运输过程管理,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和作业扰民现象,严禁不同类别垃圾的混装混运,严禁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混入日常生活垃圾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3. 统筹

提升分类处理能力

29

提升易腐垃圾生态处理能力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4. 因地

制宜开展垃圾分类

30

统一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招标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其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市场化运行,推行平台统一管理。结合小区实际,推行收集屋、收集亭、组合桶标准化。推进典型示范,各街道完成省级示范小区各一个,省市达标小区任务完成。

区城管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31

鼓励融合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网络预约、上门回收、线上支付、线下交易”收运可回收物,定时定点投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配备错时投放点位的模式

区城管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32

鼓励融合物业企业,政府提供首次分类投放设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义务的基础上,深入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分拣场所,派出分类兼职人员参与、指导、监督、管理、服务小区垃圾分类

区城管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四)培养

分类习惯

 

 

 

 

 

 

 

 

 

 

 

 

(四)培养

分类习惯

1. 营造

分类氛围

33

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全区垃圾分类宣传计划

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

2022年6月底

34

统一全区垃圾分类宣传口径

区城管局

2022年6月底

35

公益广告中垃圾分类占比不低于10%

区委宣传部

全年

36

市、区联合开展全市范围的主题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区委宣传部、区城管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37

镇、街道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每季度不少于1次,依托垃圾分类科普基地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2. 实施

精准宣教

 

 

 

 

 

38

将垃圾分类宣教纳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本课程,将垃圾分类融入日常课堂教学

区教育局

2022年8月底

39

根据市制定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制定垃圾分类课程计划

区教育局、城管局

2022年8月底

40

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所在辖区的垃圾分类科普基地

区教育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41

开展知识普及、互动实践等校园垃圾分类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区教育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42

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不低于建成区居民总户数的25%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43

制定并落实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提升分类成效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3. 广泛

社会动员

44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区文明办、总工会、

团区委、妇联

2022年7月底

45

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培训、监督等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全区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区文明办、民政局、总工会、

团区委、妇联

全年

46

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

区民政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7月底

47

镇、街道组织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每月不少于1次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五)提升

分类成效

 

 

 

 

 

 

 

 

(五)提升

分类成效

1. 典型

示范带动

48

完成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示范村的创建工作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10月底

49

选择村、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探索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2. 推进

两网融合

 

 

50

全面梳理全区可回收物回收点、转运站、分拣中心等全链条体系建设与运行现状,制定并落实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相关规划或文件

区发改局、城管局、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8月底

51

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

区发改局、城管局、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52

探索制定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的制度文件

区发改局、城管局、

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底

3. 加强

科学监管

53

逐步健全并规范将全区垃圾分类体系基础信息、运行数据等基础数据采集

区城管局,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2022年9月底

54

根据《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工作方案》,打造“全链化管理、逐级化监管、数据化考核、科学化决策”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

区城管局

2022年6月底

55

调动居民垃圾分类主动性,推进可回收物市场化运作,规范可回收物积分或资金使用和管理,适时依托市级平台进行专项监管

区城管局

全年

(六)强化

督查考核

1. 坚持

常态执法

56

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

区城管局

2022年7月底

57

镇、街道每月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上报执法案件清单,执法立案数量每月不少于1个

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

全年

58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发文通报全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情况

区城管局

全年

2. 完善

长效考评

59

调整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中垃圾分类的考核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设置与管理、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垃圾分类成效的考核

区城管局

2022年6月底

60

区级对镇、街道长效考评每季度不少于1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印发考评通报

区城管局

全年

3. 落实

综合评价

61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垃圾分类综合考核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考核1次,并印发考核通报

区城管局

全年

62

区相应建立并落实有利于推动镇、街道履职尽责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区城管局

全年

备注:1. 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2. 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小区创建按照《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修订版)》(苏建函城管〔2021〕484号)、《常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常城管〔2021〕67号)执行,且评分≥95分。

3. 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按照《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评估标准(试行)》(常垃分办〔2022〕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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