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钟楼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钟楼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钟楼区成为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地区,为进一步落实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立足现有基础,推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努力将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打造成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为全面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实现节能降碳奠定坚实基础。
我区全面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十四五”期间,力争15%以上的建筑屋顶设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90%以上新建建筑全面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全社会累计光伏并网容量超过60%。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系统梳理全区屋顶资源,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步骤,在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接网消纳等方面提供政策引导和保障。积极支持市场主导和社会参与,调动全社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重点引导区内相关配套产业和重点能源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分类施策、应建尽建。根据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不同产权关系、建筑类型、实际能耗等情况,用不同方式分层分类推进屋顶光伏建设,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应建尽建,宜建尽建。
因地制宜、创新机制。充分考虑既有建筑屋顶的特殊性和资源有限性,探索鼓励利用专业总承包+运维模式(EPCO模式)、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闲置屋顶资源租赁等方式,与投资主体合作,实现利益共享,推动建设规模较小的建筑或建筑群应用可再生能源。
三、主要工作任务
1. 探索构建建设运行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专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探索构建屋顶光伏开发建设运维的平台和机制,引导全区试点工作的开展。建立由区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引导服务,专业单位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和市场化开发建设的运行机制,支持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实力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机制有序开展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摸底清查、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探索,逐步形成成熟的光伏建设运营模式和投资回报机制。
2. 分类推进屋顶光伏建设。按照“公共建筑先行实施、工商企业引导实施、居民住宅稳妥实施”的原则,针对不同权属关系、建筑类型,科学合理制定分类实施方案。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宜优先布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与建筑一体验收,新建工业园区、新建重大项目等原则上应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引导鼓励工商业企业推进屋顶光伏建设,新出让工商业用地,将光伏建设相关要求作为新建工业厂房和商业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内容之一,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存量建筑做到宜建尽建,现有企业屋顶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当量值)以上,或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在满足荷载等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其他商业楼宇、园区建筑根据建筑实际情况“一楼一策”推进光伏建设。结合城乡风貌,推动新建居民住宅、乡村现有居民住宅、村委集体资产等统一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并结合农业、渔业、养殖业生产等,因地制宜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3. 明确光伏智能化标准。全力推进分布式光伏3.0模式,实现分布式光伏迭代升级。新建非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用450瓦及以上高转换效率组件;具有实现25年及以上使用期内全生命周期运维解决方案和保障体系;具有发电数据采集、分析、反馈以及可展示的智慧管理交互平台,并实现数字化、智能化高效管理。
4. 协调光伏电网接入。协调供电公司做好配电网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光伏接入需求。优化并网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供电公司收到自然人并网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非自然人并网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供电公司优化信息平台建设,为用户提供光伏结算数据、代收代缴和智能运维等辅助服务,进一步提升光伏项目运营效率。
5. 规范屋顶光伏项目管理。强化屋顶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维主体的资质管理,光伏项目的设计、安装、运维企业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资金和技术实力雄厚、持续开发能力强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设计和建设光伏设施,选用安全可靠的光伏发电设备,特别要注意电气安全(如防触电、反孤岛等)、消防安全(如防直流电弧、具备快速关断能力、采用阻燃材料等)、房屋结构安全(如荷载核算、加固改造等)问题,确保施工运营的安全性。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钟楼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专班,区政府分管领导为专班负责人,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光伏开发试点建设的牵头工作,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分解推进目标任务,及时协调推进中的问题,区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钟楼资规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内容配合开展专班工作。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应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推进工作,保证专班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专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能力,全过程为各板块、各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服务。
2. 摸清资源底数。开展对全区各类建筑屋顶资源的全面排查,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摸清既有公共建筑的屋顶资源分布情况,各板块要摸清辖区内工商企业、园区、商业楼宇屋顶资源分布情况,按照资源现状、权属、类型、规模分类,建立光伏资源库,为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提供数据支持。
3. 提供政策支持。区各职能部门要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区发改局对建有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提升其有序用电等级,实施有序用电期间根据企业光伏发电规模予以额度优先保障,建有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其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可抵扣新上项目用能指标,对建有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申报节能低碳资金、推荐申报绿色工厂等给予优先支持。区住建局协调解决既有建筑屋顶光伏建设中涉及的权证办理、结构安全鉴定等事项。区财政局(国资办)对政府(含国企)公共建筑实施屋顶光伏项目建设中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提供指导帮助,协助制定租赁、收益等相关标准。钟楼资规分局将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
4.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建设的主题宣传,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各界广泛参与的良性氛围。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分布式光伏开发思路和对策,为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