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民互动>>热点回应>>内容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论是耳熟能详的《孟母三迁》,还是流传已久的《诫子书》,他们都在说着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家庭教育,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孩子从小到大的生活习惯、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待人接物等等,方方面面都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
2021年10月23日,习近平主席签署98号主席令公布了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到新时代的“国事”。
问:都说《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父母要“依法带娃”,难道以后家长教育不好孩子会犯法吗?
答:虽然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一审稿中曾出现有“罚款”和“拘留”等惩罚措施,但在明确方向之后就删除了,家长如果真的在教育上有问题,主要是以批评教育的方式来纠正家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指引”,另一个是“赋能”,家长要正确地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推进家庭教育不单单是法律上的惩戒,对家长的指导培训尤为必要。
问:对部分家长“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情况,批评教育的作用有限,还有更严厉的处罚吗?
答:2022年1月6日,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令”)在长沙发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向其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多关注被监护人的生活状况,如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监护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2022年7月,除西藏外,各地均有将促进法作为判决依据的案例,且案件基本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离婚纠纷、抚养权变更这三个领域。这些领域原本家庭教育问题就集中,《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让社会有了新的形式和工具去解决这些问题。但家庭和谐肯定不能靠强制,法律的作用是事发后保住底线。
问:老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打骂孩子属于家庭暴力吗?
答:频繁使用打骂、责罚的方式来教育孩子,存在过度责罚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棍棒底下出孝子”源自中国封建时期的家长制度,作用在于“棍棒教育”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封建制度的稳定性和统一性。随着历史的发展,传统的棍棒教育已经不再适用当今社会发展,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应该多样性、全面性。
多地法院对过度责罚子女的父母续发出“家庭教育令”,对此类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予以纠正。广大家长,应遵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依法合理的方式来管教子女,纠正“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错误观念。
问:孩子暑假在家喜欢玩电子游戏打发时间,针对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家庭教育促进法》有什么规定?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从游戏机禁令到游戏防沉迷系统,一直以来,国家和企业都想尽办法“堵”住未成年沉迷游戏的路。中国网络游戏防沉迷政策已经堪称全球最高标准,2019年明确未成年人玩游戏必须实名制以及未成年人每月消费上限不超过400元人民币;2021年《防沉迷新规》规定: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仅一小时游戏时间。
但在网络上青少年防沉迷系统的破解攻略比比皆是、游戏厂商之间“各自为政”、甚至有人在网上租号或购买别人的身份证号码。这些操作使防沉迷系统在一定意义上失去了作用,形同虚设。伴随着防沉迷系统的一次次升级,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意识到,技术并不能完全解决防沉迷问题。游戏也并非唯一的责任方。人民日报曾在2018年9月发表过一篇名为《防的是沉迷而不是网游》的文章,文章中指出“在电子竞技已经纳入杭州亚运会比赛项目的今天,妖魔化网游是不理性的,呼吁取消网游也是不现实的。”
沉迷游戏的危害不在于游戏,而来自沉迷。我们要防的是沉迷,而不是网游。想真正实现防沉迷闭环,少不了家庭教育环节的同步行动。因此,家长妥善保管证件和个人信息,控制电子设备和电子游戏的使用时间应当成为家庭教育中的关键一环。
问:“三孩生育政策来了”,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积极生育有什么样的支持?
答:“三孩”生育政策的出台目的在于鼓励生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目的在于按照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去教育孩子,二者具有很好的衔接作用。
调查显示,当前阻碍生育的首要因素是婴幼儿无人照料,托育服务供给明显不足,发展托育对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具有显著效果。自2019年起国家颁布多部政策法规,完善托育服务相关制度。其中《家庭教育促进法》未直接出现“托育服务”,而是以“婴幼儿照护服务”作为立法表达,共涉及六个条款。
托育服务入法弥补了托育服务作为“替代性照护服务”与家庭教育间直接关联的缺失,明确了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法律责任。对解决“幼有所托”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继而对提升生育意愿具有重要意义。
问:“双减”政策正式落地,“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有什么关系?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是对“双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双减”政策宗旨相同、相互呼应,家长和学校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就是减少家庭教育的负担和学生学习的负担,学校和家长要承担起共同育人的责任,家长应该尽力配合学校,学校要对家长做好引导。《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立德树人,让家长更多的关注孩子的心理、身体的成长以及品德、习惯等,不能只关注学习成绩。
问:近年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呈现增长态势,《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我们该如何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答:《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符合六项要求的家庭教育,其中一项就是要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很多家长只让孩子吃饱穿暖就可以了,少注意到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阳光开朗的孩子突然情绪低落、言语消极,不爱读书、不去学校,暴力对抗甚至自残等表现都是儿童青少年最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最新数据显示,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呈现高检出率伴随低龄化发展。18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中,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检出率达到百分二十;小学生因情绪障碍前往心理科寻求治疗,占到了总门诊量的一半。
形成心理问题的原因是综合的,但其中环境是非常重要因素,不少孩子的行为问题折射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7条)提出“父母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并列出了合理有效的方法供家长们参考。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